• 教师教育信息公告

市场营销

来源:教务处2012-04-1013

市场营销专业技能训练计划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本专业学生利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提高大学生的就业竞争力,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科学、规范、系统地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根据市场营销专业教学大纲、教学计划、专业特点和培养目标,特制定市场营销专业技能训练规范。

本大纲是针对市场营销专业学生制定的,适用于该专业全体学生。

一、专业技能规范

(一)基础基本技能规范

1.培养内容和要求

1)具备市场经济和现代社会发展需要的市场营销、管理、经济、法律等多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在市场营销方面具备系统、全面、深入的知识结构和较强应用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良好发展潜能,能适应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的市场营销与管理。

2)掌握市场调研、市场预测和营销管理等基本方法。

2.培养途径

1)通过开设《经济学》、《管理学》、《市场营销学》等专业基础课,培养学生的专业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通过学年论文、毕业论文、专业实习和社会实践等途径,巩固学生的基础基本技能。

(二)单项技能规范

1.培养要求

1)要求掌握市场营销调研和预测能力、市场定位能力、营销策划能力、渠道管理能力、营业推广能力;

2)具备较强的国际市场营销能力、房地产营销能力;

4)具备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

5)有较强的英语会话和写作能力;

6)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7)具备较强的团队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

2.培养途径

1)通过《市场营销学》、《国际市场营销》、《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市场调研与预测》、《广告学》、《营销管理》等课程的理论和实验教学使学生获得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培养学生对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在实践中应用的能力;

2)通过社会实践、,培养学生市场调研及撰写调查报告的能力。社会实践活动,一般在一、二年级由学工办与管理系组织进行,主要是结合课程调研和假期社会实践。

(三)综合技能规范

1.培养要求

1)具有市场营销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掌握市场营销专业基本工作方法,具有市场调研预测、市场营销管理的能力,并具有向其他相关专业领域扩展渗透的能力;

2)熟悉党和国家有关营销、国际贸易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能胜任企业、政府职能部门、学校等单位的营销管理和教学方面的能力。

2.培养途径和方法

1)通过课堂教学进行培养。

结合市场营销专业基础课和模块课程的教学,通过撰写调研报告和校内外仿真实训,培养学生的市场营销应用技能,使学生具有营销调研能力、营销策划能力、营销渠道管理能力和营业推广能力等。

时间可按排在二、三年级各课程的相关实践教学。

2)通过毕业见习、毕业实习培养

毕业见习、毕业实习,首先是进行调查研究,对实习单位或部门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的系统调查研究,提出咨询意见,提高认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其次,进行上岗操作,参与实习企业的市场调研和市场营销活动,提高学生的组织、管理、协调等方面的综合能力;最后,写出实习报告或毕业论文,将现实中的市场营销现象上升到理论进行认识,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

(四)设计创新性技能规范

1.培养要求

1)具备从事国际贸易、国际市场营销的能力;

2)具备独立运用所学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毕业前要求通过相关的营销员资格证书和其他相关证书。

2.培养途径

1)通过校内模拟实训(公司)、组建创新小组,提高学生创新能力;

2)建立校企紧密合作型关系,提高学生实习、见习的有效性;

3)鼓励学生参与各种竞赛。

二、实施方案

(一)组织管理

学生专业技能训练实行双重领导管理,第一层是由相关专业、所在系拟定具体的技能训练实施方案;第二层是由所在班主任、任课老师和学工办具体实施。

(二)教学管理

实训前进行纪律以及职业道德方面的教育,重点进行安全教育。

布置实训内容。实习过程中,实行学院有关领导以及班主任共同到学生实习的工作单位进行检查,了解学生在实习单位的表现情况以及沟通和解决实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检查实习报告,鉴定实习意见,评定实习成绩。

(三)实践实习条件及师资力量

1.建立稳定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应建立多层次的市场营销专业实践基地,重点关注外资企业、民营企业,重点关注浙江省内相关企业。

2.建立专业建设委员会,加强校企合作。

3.加大引进具有实践经验的市场营销专业。

(四)计划安排

要求有关任课老师根据各实践教学环节、实践技能规范制定实践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教学实习和毕业实习由市场营销专业教师制定计划并组织实施。毕业设计由管理系同意组织、协调,由指导教师负责实施。

(五)考核办法

按照各实践环节教学大纲规定的办法执行(详见实践教学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