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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真)关于申报201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生科研项目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2013-06-0520

各系、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和《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等文件精神,充分调动我校大学生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广大学生自觉参与创新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学院决定组织开展201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生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项目面向全体在校本科学生。由项目负责人申报,学生组队参与,团队成员一般为3~5人,要求分工明确、团结协作。团队成员实行梯队式组合,一、二、三年级学生共同参与项目研究。鼓励跨系、跨专业组队申报。已申报其他科研、创新创业项目的学生不允许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成员申报本项目。

二、立项原则

 1.申报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立项不资助项目。重点项目要求结题成果为发表在较高等级专业期刊的论文,或者为具有一定实用价值的发明制作。重点项目是“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报的重点推荐对象。鼓励学生以学科竞赛中获奖项目或核心技术为依托,申报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立项不资助项目要求结题成果为公开发表的论文,或是小发明制作,社会调研报告等。

 2.各系可申报项目总数参照附件:“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201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生科研项目立项资助项目数各系分配参考表”。 其中学院推荐重点项目数和立项不资助项目数分别不超过附件中“立项资助项目个数的30%。

3.大学生创新性科研项目遵循“自主完成,强调过程、鼓励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由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自主设计、自主完成;也可由指导教师命题(其成果知识产权归指导教师),学生完成。项目要紧紧围绕所学专业和教育教学改革及学生教育管理等方面进行选题,要具有一定的学术和应用价值。选题应侧重于实践应用研究,也可以是基础理论研究,要求观点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同一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科研项目不能超过2项。

三、立项程序

 1.课题申报负责人确定研究课题,按规定格式填写《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生科研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交所在系。

 2.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签署评审意见及评审结果,在评审的基础上进行排序,并按系指标限额(见附件)填好《201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生科研项目立项评审结果汇总表》,报到教务部,教务部组织专家对各系推荐项目进行评审,结合系推荐名单确定立项项目。结果上报学院分管领导审批,公示后发文公布。

四、项目经费

 1.大学生科研课题立项由学院根据课题实际情况给予经费资助。其中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文科1200元/项、理工科2000元/项,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600元,立项不资助项目予以立项,但学院不资助经费,可以由系资助。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购置实验材料、测试加工、论文发表、专利申请、调研、资料费等开支,实行专款专用,不得用于招待、购置生活用品等与研究内容无关的开支。

 2.立项文件公布后,学院将研究经费分为两批划拨到各系,其中第一批研究经费于项目立项时划拨,第二批研究经费于项目结题验收后划拨。有条件的系根据需要可给予一定的配套经费。

五、申报评审

 1.9月25日前各系完成系级科研立项活动,并确定推荐申报院级科研项目名单。

 2.9月27日前各系统一把学生填写的《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生科研项目申报书》(一份)和《201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生科研项目立项评审结果汇总表》交至校学生会办公室(东校区学生创新创业楼3楼320室),电子稿同时发至邮箱xsky@,且注明邮件主题“xx系学生科研项目”字样。有关表格请在湖州师范学院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3.9月29日,在各系评审的推荐的基础上,教务部审核,确定院级立项项目,公示后发文公布。

 

附件: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201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生科研项目立项资助项目数各系分配参考表

 

 

二  ○  一  三  年  九 月  二  日

 

 

附件: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201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生科研项目立项资助项目数各系分配参考表

(不包括立项不资助项目)

立项资助项目个数

经管系

7

社会发展与管理系

4

教育系

2

体育系

5

文学系

11

外语系

3

艺术系

4

理学系

5

信息与工程系

12

生命科学系

12

医学系

7

求真基础部

5

 

相关表格下载地址:http://jw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