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现将《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第九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予以转发,根据通知精神,我校可进行相关论文和项目的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学术论文1篇、参展项目1项、创业推介项目1项。
二、推荐要求
1.推荐的学术论文、参展项目、创业推介项目必须是已经立项并获得资助的“国创”项目(2015年及以前立项项目)及其成果。
2.在省“互联网+”和“挑战杯”大学生创业竞赛中获得金奖的创业推介项目优先推荐。
3.各相关学院可根据教育部通知要求,择优推荐相关项目,每个学院限额1个/类别。
4.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推荐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本校推荐项目报送至省教育厅。
三、材料报送
请相关学院于6月3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明达楼222室),电子稿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朱瑞兴,电话:2322658,邮箱:zhurx@zjhu.edu.cn。
附件: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第九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
201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