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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暑期专业实践活动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2016-06-140

各二级学院:

 

开展专业实践是我校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之一。为了进一步加强该项工作,决定在2016年暑期开展专业实践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做好合作单位的摸底工作

 

实习实践基地、就业基地是我校开展2016年暑期专业实践的重要合作单位,请各二级学院进行联系、沟通与梳理,整理出与专业相关度高、合作关系紧密、学生毕业后有就业意向、愿意招收并能提供5人以上实践岗位的基地名单。

 

本次活动针对非师范专业进行,原则上要求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和工学院最终确定不超过2个、其他有非师范专业的二级学院不超过1个基地为今年暑期专业实践的合作单位。

 

二、做好学生的宣传发动工作

 

学生利用暑期开展专业实践是提高专业能力、加强对社会了解和提前为就业做准备的重要方式之一,各二级学院要对学生进行积极的引导、宣传和发动,要根据合作单位和实践岗位的要求以及学生个人意愿,挑选适合的学生参与到本次活动中去。在岗位的选择上,要与学生自身专业相结合,与将来就业方向相结合。

 

三、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学生安全工作始终是重中之重的工作,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要针对实践学生开展必要的安全教育,要求学生在开展实践活动前得到家长的同意,原则上要求集中住宿,并由二级学院指派带队教师负责日常管理和安全工作。此外,各二级学院还要做好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应对预案。

 

今年是我校开展暑期专业实践的试点时期,考虑到安全因素,各二级学院在开展该项工作时要“做精”、“重质”。

 

四、做好学生学分的认定工作

 

根据学校课外学分的规定,学生参加暑期专业实践经考核合格后可以申请0.5个课外学分,各二级学院要提前布置好该项工作,让学生在实践前了解要求,实践过程和实践结束后及时上交相关材料。

 

五、做好宣传报道和评比工作

 

各二级学院要重视对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和大众传媒、校园媒体等,加强活动中优秀个人和事迹的宣传报道。要根据实践进度实时发布活动情况、展示团队风采,展开实时互动。

 

专业实践结束后,各二级学院要及时进行优秀评比,表彰先进,并做好普遍性、规律性的总结提炼,开展好专业实践成果展示会和经验分享会。

 

六、其他说明

 

该项活动与校团委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不冲突,可以认为是暑期社会实践的形式之一。各二级学院可以把两者结合起来开展。

 

 请各二级学院于2016年6月26日前完成确定合作单位、实践岗位、实践时间、实践地点、带队老师名单和实践学生名单等信息,并把登记表发送到scf@zjhu.edu.cn(见附件)。

 

10月1日前完成学分认定和评比表彰工作。

 

 联系人:沈陈锋  1133、696700

 

 

 

                                    教务处

 

                                2016年6月13日

 

 


湖州师范学院2016年暑期专业实践活动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