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我校2016年国内高校交换生的通知
为了促进本科生培养,为学生拓展视野、感受异地校园学术及文化氛围、提高综合素质与能力提供一个机会和平台,经我校分别与浙江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正式商定,我校将与以上两所大学长期进行本科生交换培养工作,每学期将选拔一定数量的优秀学生到对方学校的优势专业进行学习。根据协议,现将本期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流单位:
浙江师范大学(学校简介http://www.zjnu.edu.cn/cont/1_2.html)
苏州大学(学校简介http://www.suda.edu.cn/general_situation/sdjj.shtml)
二、交流期限:
2016年9月—2017年2月(一学期)
三、选派范围:
我校各专业2015级学生。
四、选派人数:
派往学校 | 选派人数 |
浙江师范大学 | 10人 |
苏州大学 | 20人 |
五、培养方式
交换生编入对方相关专业全日制班级,插班上课;考核内容、考核方式和教育管理等与同班学生同等待遇。
六、费用说明:
交换生的学费、住宿费仍在我校缴纳;奖助贷学金由我校评定和发放;与对方学校的学生享有同等勤工助学的待遇;书本费、往返对方学校的交通费、生活费等费用全部由学生自理。交换生在对方学校学习期间一般不再缴纳其他费用,特殊情况另行商定。
七、学籍管理
学生在交换期间的学籍、户口、档案等不迁移;完成交换学习后仍回我校继续学习;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仍按我校规定办理。学生在交换期间不能申请出国(境),特殊情况下,必须经由我校办理手续。
八、学分互认
学校承认交换生在对方学校所修课程内容、所取得的学分和获得的相关奖励。双方教务处负责协调成绩入库和学分替代等相关工作。
鉴于计算机及外语等级考试报名审核的原因,交换生在交流期间须在原校报考计算机及外语等级考试。
九、交换生申请条件:
2、学习刻苦,成绩优良,无不及格必修课程。
3、身心健康,能够适应第二校园学习生活。
十、交换生选拔办法:
本科交换生名单采取学生自愿申请、学院初审、学校审定推荐的方法。
十一、校内选拔程序:
1、学生报名:学生填写《本科交换生培养申请表》(附件1),在2016年6月25日前完成;
2、学院审核:相关专业所在学院进行初审,重点审查遵守校纪校规、身心健康情况、学分绩点及排名情况,在2016年6月27日前完成;
3、学校审核:教务处负责对学生学习情况进行审核;学生处负责对学生遵守校纪校规,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
4、确定名单:根据限定交换生人数、学生报名情况和条件,按照成绩优先的原则,确定拟推荐交换生名单,并进行公示;
5、签订协议:确定交换生名单后,学生填写《湖州师范学院国内高校交换生项目学业计划书》(附件2)并签订《湖州师范学院国内高校交换生项目协议书》(附件3)。
项目咨询电话:2322600(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吴老师)
教务处
201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