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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2016-06-202

各部门、二级学院、求真各系部:

现将《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683号)予以转发,请各单位根据《通知》的精神,积极组织教师申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要围绕省教育厅出台的教学综合改革政策,突出应用型高校建设,突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突出学业指导管理,突出课堂教学创新等方面的改革探索。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的有关要求参照《关于开展2013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326号)和《关于开展2013年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332号)要求执行。

二、立项方式及名额

本次省教学改革项目与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实行备案制。在各单位申报的基础上,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经教学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审定、校内公示后向省教育厅推荐。省教育厅对全省所有推荐项目审核公示后,正式发文同意立项备案。

2016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湖州师范学院限额推荐6个,求真学院限额推荐2个; 2016年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湖州师范学院限额推荐15个,求真学院限额推荐5个。

三、项目申报要求

1.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主要面向教学一线教师申报,各单位一线教师申报比例要在60%以上,也可以课程组、教研室、实验室或教学基地等教学组织形式申报。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研究人员可以是教学团队,也可以是教师个人,主要是从事一线教学的教师。鼓励富有实际教学经验的教授和教学团队负责人主持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研究,同时也支持和鼓励有思想、有活力的青年教师担任课堂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

2.每个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只能主持一个立项项目,参研人员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立项项目;2个以上(含2个)单位联合申报的要明确申报主体;项目立项后,原则上项目主持人不得变更。

3.在研省级教改项目、课堂教改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4.同等条件下校级教学模式改革示范课程负责人享有推荐优先权。

四、材料报送

1.申请者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活页》、《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活页》,申请书一式二份、活页一式五份,以学院(部门)为单位,提交纸质稿。

2.申报单位填写2016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和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稿一式一份提交。

3.学校申报截止日期:2016910,逾期材料恕不受理。所有材料电子稿同时提交。

4.湖州师范学院、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作为2个学校独立申报,请明确申报单位,使用规范标准的称谓。

 

联系人:阮冬生;电话:2321246,地址:明达楼214室,邮箱:rds@hutc.zj.cn

 

附件:

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3.《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活页》、《申报汇总表》

4.《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活页》、《申报汇总表》

         
附件下载:申报材料汇总下载>>

教务处

2016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