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学评估信息公告

关于开展2016年度教学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2016-07-0419

各二级学院、求真学院各系部:

根据学校年度工作安排,为加强教学建设与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度教学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专项检查内容

(一)新专业检查验收

检查对象:2014/2015年新办专业

验收对象:2013年求真新办专业(本部专业直接参加2016年度专业评估)

检查验收依据:浙江省高等学校新专业建设基本要求(本科)

递交材料:《新办本科专业年度检查表》、《新办本科专业验收评定表》

(二)校级精品课程验收

验收对象:2013年立项课程

验收依据:湖州师范学院精品课程检查评分标准

递交材料:《湖州师范学院校级精品课程验收报告》

(三)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验收

验收对象:2012/2013年立项课程

验收依据:湖州师范学院精品资源共享课评审指标

递交材料:《湖州师范学院精品资源共享课验收总结报告》

(四)校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验收

验收对象:2012/2013年立项课程

验收依据:湖州师范学院双语教学示范课程评审指标体系

递交材料:《湖州师范学院双语教学示范课程验收总结报告》

(五)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区验收

验收对象:2012年立项项目

验收依据:湖州师范学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区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年度建设目标规划表

递交材料:《湖州师范学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区验收总结报告》

(六)专业国际化项目验收

验收对象:专业国际化建设项目

验收依据:年度建设目标规划表

递交材料:《湖州师范学院专业国际化项目验收总结报告》

二、材料递交

请项目负责人于20161031日前将递交材料(一式5份,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评估科(明达楼213室),电子材料同时发送。集中评审汇报等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请各院系和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自查和迎检工作。项目负责人要本着“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的原则,正确处理好检查评估和项目建设的关系,尤其是要认真总结项目建设成果和经验,针对不足切实加以整改和建设。所在院系要加强建设项目的管理和监督,把教学专项检查工作落在实处,提高建设效益。

 

联系人:沈阳;电话:1995672181shenyang@zjhu.edu.cn

 

附件:1.2016年度教学专项检查项目一览表

2.各类项目填报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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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师范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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