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学评估信息公告

关于修订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2016-07-1116

二级学院、求真学院各系部:

教学大纲是实施课程教学的指导性文件,规定了课程的教学目的、内容、教学方法和课时安排等基本要求,是开展教学质量评价和管理的主要依据。为进一步规范课程教学,推动新一轮教育教学改革,学校决定对本科课程教学大纲进行全面修订。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修订范围

本科各专业培养方案中所列的课程均需修订(编写)教学大纲,湖州师范学院、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均需修订。

二、修订要求

教学大纲的修订(编写)应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体现教学改革精神,促进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协调发展。具体要求如下:

1.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教学大纲要符合专业培养方案中该门课程的定位,依据专业培养目标确定课程教学内容;要注意该课程与其他课程(先修课及后续课)之间的联系,合理安排教学内容的衔接,避免重复。

2.科学安排教学内容。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课时量,按照“少而精”的要求,精简和整合教学内容,使深度、广度、难度符合教学要求;强化理论结合实际,合理设定理论教学和实践(实验)教学比例,形成理论教学大纲和实践(实验)教学大纲相统一的课程教学大纲体系。注重“精讲多练”,注重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做好相关对接。拟申请专业认证的专业、参加职业资格证考试(如教师资格证、执业医师等)涉及到的课程,要参照专业认证以及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的要求修订教学大纲。

4.促进学生自主学习。重视教学资源库的建设,充分利用网络优质教学资源,开展翻转课堂和混合式教学改革,促进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学的深度融合,并在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结构上有所体现,培养学生批判性思维和终身学习能力。

5.结合改革发展成果。在继承传统和经验的基础上,注重将最新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学科发展的成果引入新的教学大纲中,提高教学内容的时代性、教学手段的多样性。

6.促进课程考核多元化。鼓励采取灵活多样的考核方式,推动形成性训练和评价,深化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课程评价方式改革。

三、编写框架及格式

格式和内容力求规范,语言文字简明扼要,名词术语恰当准确,可参考教学大纲模板(见附件),也可根据专业课程特点自行拟定,但必须包含教学大纲模板中的主要因素。

四、注意事项

1.同一课程不同学时,教学要求有明显差异的,课程教学大纲应分别编写。

2.教学大纲中的课程名称、学时、课程类型等要求必须与各专业培养方案相一致,不得随意更改。教案和教学进度计划表等应与教学大纲一致。

五、修订要求和材料递交

1.各教学单位应充分发挥基层教学组织作用,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教学经验,做好教学大纲修订工作。

2.各基层教学组织在集中讨论、研究的基础上,指定具有教学经验的教师执笔;各教学单位之间应加强沟通,解决好课程之间的衔接和联系,避免知识的重复和遗漏。

3.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后,由系主任、教学院长签字,学院审议通过后,纸质版由各学院留存,电子版请于2016930日前发送至教务处阮冬生邮箱。

 

联系人:阮冬生,68863601967@zj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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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16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