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文)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浙教高教[2015]33号)的精神,建立高等学校教学工作常态监测机制,切实推进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根据《浙江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全省本科高校开展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更新工作的通知》(浙教评院[2016]15号)要求,继续开展2016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为做好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2016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现将通知如下:
一、工作基本思路
学校已购买了上海喆思公司的本科教学质量保障平台,该平台系统是与教育部的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对接的。故今年的数据采集先在学校的本科教学质量保障平台进行。采集结束后由校级管理员直接将学校系统里填报的数据移入教育部的数据平台。求真学院的数据采集在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平台填报,后续由求真学院管理员移入教育部的数据平台。
二、采集方式与角色分配
学校按不同的采集任务对校内角色用户进行管理,分别创建了填报用户、部门审核用户、校领导用户、校级管理用户。相关职能部门的数据录入员分配填报用户,负责录入数据,每张表格录入数据后进行保存并校验,如果校验不通过,则需要根据系统提示修改相应填报数据并重新保存和校验,若校验通过可提交给部门审核用户审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分配的是部门审核用户,对系统中相关数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可上报数据,如果审核不通过,则填写退回意见并将表格退回给填报用户修改,并重新提交审核。校领导分配的是校领导用户,可对填报进度进行实时查看,并可在填报完成后查看相关分析报表。校级管理员分配的是校级管理用户,对全校数据填报进行统筹管理。
三、数据统计时间点说明
统计时间分自然年、学年、时点三种类型,具体指标统计时间详见“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表格内涵说明”(附件4)。
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财务、科研和图书信息按自然年度统计汇总数。
学年:指教育年度,即2015-2016学年,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如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时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即2016年9月30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四、工作分工
见2016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任务分解表(附件2),其中“责任部门”一栏有2个及以上部门的表格,归属在第一个责任部门,由第一个责任部门负责协调、录入、审核提交。
五、工作安排
(一)基础数据表填报(10月10日前)
系统所需录入的数据表中包括基础数据表9张,基础数据表中数据要作为数据字典被其他表格数据关联调用,需要优先录入系统中。
基础数据表及录入时间点
序号 | 表单 | 责任部门 | 备注 | 完成时间 |
1 | 表1-3学校相关党政单位(时点) | 校办 | 基础数据 | 9月26日前 |
2 | 表1-4学校教学科研单位(时点) | 校办 | 基础数据 | 9月26日前 |
3 | 表1-5-1本科专业(时点) | 教学评估科、招生就业处、教学运行科 | 基础数据 | 10月10日前 |
4 | 表1-5-2大类培养基本情况(时点) | 教学运行科 | 基础数据 | 10月10日前 |
5 | 表1-6-1教职工基本信息(时点) | 人事处 | 基础数据 | 9月30日前 |
6 | 表1-6-2外聘教师(时点) | 人事处 | 基础数据 | 9月30日前 |
7 | 表1-7本科生基本情况(时点) | 教学运行科、外事处 | 基础数据 | 10月10日前 |
8 | 表1-8实验室和科研基地(时点) |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科技处、人文社科处 | 基础数据 | 10月10日前 |
9 | 表3-2管理人员基本信息(时点) | 人事处 | 基础数据 | 10月10日前 |
(二)其余数据表填报(10月20日前)
其他表格可按表格模板,先线下搜集相应信息,待基础数据表在系统中录入完成后,再完成系统填报。
(三)校级审核并上报教育部(10月30日前)
1.10月25日前,学校进行数据审核和分析,形成数据分析报表。
2.10月27日前,召集数据采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2016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定稿会,完成数据定稿工作。
3.10月30日前,校级管理员直接将学校系统里的定稿数据移入教育部数据平台;求真学院管理员将求真学院定稿数据移入教育部数据平台。
六、重点强调
1.浙江省教育评估院与省教育厅高教处协商决定,本科院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自2015年起列入每年年度常规工作,每年9月—10月定期开展教学状态基本数据采集。所采集数据上报后原则上不得更改,将作为今后学校质量常态监测、院校评估、专业认证及撰写年度教学质量报告的重要依据。请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
2.相对于去年的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今年增加了很多明细。如教师主持项目、教师发表论文、学生获奖、学生论文专利、学生信息等都要明细表,人事方面要求填报所有教职工信息等。请职能部门对照分工表,尽早开展数据搜集整理工作,在规定时间点前保质保量完成数据填报工作。
3.本次数据更新工作由校办负责统一领导,教务处负责具体协调,各部门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同志专门负责数据采集上报工作,以保证采集的数据客观真实、准确无误,并按时按要求上报。
4.请部门负责人通知部门数据录入人员于9月22日上午9:00,至西校区6-509机房,参加数据录入培训会,教务处不再另行通知。
工作联系人:
沈阳(师院):2321995,shenyang@zjhu.edu.cn,明达楼213室;
阮冬生(求真):2321246,01967@zjhu.edu.cn,明达楼214室。
附件:
1.《浙江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全省本科高校开展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更新工作的通知》(浙教评院[2016]15号)
2.2016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任务分解表
3.校领导用户、部门审核用户信息表
4.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表格内涵说明
5.数据录入及审核操作指南
6.表格模板
教务处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