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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省“十三五”优势特色专业建设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2016-10-0818

二级学院、求真各系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十三五”优势特色专业建设的通知》(浙教高教〔2016106号),现启动学校省“十三五”优势特色专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一)按照高校专业建设要“突出优势、强化特色”的要求,通过优势特色专业项目建设,省厅重点支持300个基础条件较好、人才需求较大、发展后劲足、跻身或有望跻身国内同类前列的本专科专业,进一步改善专业办学条件,深化专业教学改革,全面提升专业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能力,加快形成和强化在省内外同层次同类型专业中的领先优势,部分专业高标准通过国际专业认证,率先成为国内一流、国外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专业标杆。

(二)省厅大力扶持400个某一高校独有或仅在少数高校开设,为区域传统特色产业、新兴产业及社会发展急需,在专业办学方面特色初显、有发展潜力的本专科专业,积极改善专业基本办学条件,进一步培育和凝练专业特色,增强为特定领域和行业的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能力,使之成为省内外同层次同类型专业中的骨干。

  具体要求请详见《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十三五”优势特色专业建设的通知》(附件1)。

二、项目实施

(一)时间和方式。2016年至2020年。实行分类分期组织,20169月先行组织优势专业建设项目申报工作,10月底前组织遴选评定,公布后开展项目实施;201611月底前接受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申报,12月底前通过评审和部分备案方式确定,公布后开展项目实施。

(二)范围和数量。除部属高校外,原则上所有省属普通本专科高校均可通过竞争参与项目建设,其中优势专业建设项目,独立学院需通过省级规范设置评议后方可参加。立项专业必须是教育部公布的现行本专科专业目录内专业。全省计划评定优势专业建设项目300个,确定特色专业建设项目400个。

省“十三五”优势专业建设项目湖州师范学院限额申报7项;省“十三五”特色专业建设项目湖州师范学院参评申报限额2项、备案限额2项,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参评申报限额2项、备案限额1项。

(三)申报和遴选。已获得过各层次各形式项目支持的专业本次仍可申报。各教学单位要根据优势特色建设专业不同侧重,对照我省和地方主导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根据本校专业办学实际,将学校最有优势、最具特色且整体带动强的专业择优推荐上来。申报优势专业落选但同时符合特色专业申报要求的,可以继续作为特色专业申报。项目申报书必须如实填写,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该专业申报资格。

(四)考核和验收。入选项目实行优胜劣汰的建设机制。建设中期将组织开展检查评估,检查评估不合格的建设项目将中止建设计划并取消建设资格。建设期满将组织终期验收。验收将严格对照项目建设计划,对照评价标准,并积极采用第三方评价,全面考查建设任务达成情况。验收通过后分别授予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优势专业、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特色专业称号。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请学院/系部对拟申报的专业做好顶层设计,精准分析专业的优势和特色,集全院之力组织研讨,同时邀请校外专家给予指导,修改打磨专业建设项目申报表,提高申报质量。

(二)省“十三五”优势专业。919日前,以学院为单位递交《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优势专业建设项目申报表》(一式五份)、《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优势专业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电子稿同时提交。同时请项目负责人根据申报表体例准备15分钟PPT汇报,汇报安排另行通知。

(三)省“十三五”特色专业。1111前,以学院/系部为单位递交《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申报表》(一式五份)、《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电子稿同时提交。同时请项目负责人根据申报表体例准备15分钟PPT汇报,汇报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沈阳,2321995,672181shenyang@zjhu.edu.cn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十三五”优势特色专业建设的通知

2.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优势与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请根据申报类别保留“优势”或“特色”)

3.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优势与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申报表(请根据申报类别保留“优势”或“特色”)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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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16.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