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教学建设  课程建设
  • 课程建设

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评教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2016-11-25111

各二级学院、求真基础部

本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评教是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师教学效果评价的重要依据。各教学单位要确保做好学生的思想动员工作,确保做好宣传、组织工作,使学生能够认真进行评教,保证评教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二、参评范围

1.参评教师:所有在岗的任课教师均需参评,外聘教师(含外教)是否参评由所在教学单位行决定。

2.参评课程:参评教师本学期讲授的所有课程。

三、学生评教流程

1.12月9院、求真基础部教学秘书仔细核对教务管理系统中学生网上评教基础数据,如有出入,请自行修改正确,并务必确保在评教开始前所有的评教基础数据准确无误。评教开始后,系统将自动锁定评教基础数据信息,不可再次修改。

2.本次评教采用正方教务管理系统进行。为方便学生评教操作,请各教学单位根据“学生网上评教操作说明”,做好学生网上评教操作的培训工作,确保本次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组织2016级新生以班级为单位122日至东校区文印中心领取“学生网上评教操作说明”纸质版。

3.12月16—12月29,开通网上评教系统。各二级学院、求真基础部领导要充分重视,组织到位;相关工作人员、班主任等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组织好学生严格按照“学生网上评教操作说明”进行规范操作,密切关注学生参与评教的进度,严肃认真地进行评教,以促进评教结果的公正客观。

4.学生只有完成网上评教,才能顺利进入下学期网上选课的流程。

四、评教结果反馈

系统按课程统计,去掉最高分的5%和最低分的5%,加权平均得出该门课程学生评教结果;教师当学期所授所有课程评教结果的平均分即为该教师当学期学生评教最终结果。

五、其他

教务处设立学生评教工作监督举报电话(2321246)和信箱(pgbgs@zjhu.edu.cn),由监察审计处负责监督与审查。对于评教过程中出现的作弊等不良行为,一经查实确证,评教结果直接定为不合格,并由教学单位进行相关处理。

 

联系人:阮冬生;电话:2321246

 

附件:1.学生网上评教指标体系(新)

2.学生网上评教操作说明

 

 

湖州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6年11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