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求真学院各系:
为鼓励我校大学生积极开展课外创新活动,提高学生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启动2017届毕业生创新学分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毕业班学生在第一课堂外参加一系列创新活动中取得的创新成果。
二、认定依据
《湖州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湖师院发〔2011〕52号)、《关于印发求真学院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湖师院求真发[2011]14号 )
三、认定程序
1.学生填写《湖州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申请表》/《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申请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上交到各学院(系)。
2.各二级学院(系)初审并填写《湖州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汇总表》/《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汇总表》。
3.教务处审核汇总后公布认定结果。
四、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系)于4月12日前将《申请表》、《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汇总表》纸质稿由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认定工作相关纸质材料由各学院(系)存档备查。
联系人:朱瑞兴,电话:2322658,邮箱:zhurx@zjhu.edu.cn。
附件:创新学分认定工作用材料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