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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师范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

来源:教务处2017-03-0229

为落实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强化教师教学工作职责和质量意识,建立健全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高校自主开展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4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具体文件下载:湖师院校办发〔20155-关于印发《湖州师范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