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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2018-01-040

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的函》(教高司函〔201761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报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我校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的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及范围

1.我校可向省教育厅推荐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1堂。省教育厅将择优推荐“特色示范课堂”20-30堂至教育部。

2.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建设以哲学、新闻传播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民族学、历史学等为重点,覆盖所有哲学社会科学本科专业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另行通知申报)。

3. 请相关学院推荐教学水平高、学术影响力大、自觉将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机融入课堂的优秀教师申报“特色示范课堂”,也可以在原先建设的相关精品课程、视频公开课等课程基础上申报。

二、  申报要求

“特色示范课堂”要能够反映以下几点:

1. 以哲学社会科学专业的核心课程为主,授课时长为1学时。

2. 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结合专业要求和课程特点,将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机融入课堂讲授。

3. 政治导向正确,理论观点鲜明,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确保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知识性、规范性。

4. 逻辑严谨清晰,内容丰富详实,语言生动准确,形式方法多样,注重师生互动、案例教学和现代信息技术应用。

5. 主讲教师理想信念坚定,理论知识扎实;严守教学纪律,严把教学质量;教学能力强,教学评价好。

三、报送内容及要求

1.材料要求

包括《“特色示范课堂”推荐汇总表》、《“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表》和《“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总体情况报告》,其中总体情况报告包括“特色示范课堂”建设工作的特色做法、典型案例和主要成效等,字数不超过1000字,格式自拟。

2.时间要求

上述材料于2018110日前报送至明达楼220室教务处教学评估科阮冬生处,联系电话:2321246,邮箱01967@zjhu.edu.cn

附件:1.“特色示范课堂”推荐汇总表

2.“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表

3.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报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的通知》

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万个示范课堂”的通知

5.教高司函[2017]61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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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