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学评估信息公告

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本科专业自评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2018-07-1129

二级学院:

 

根据审核评估整改要求,为推进专业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推动专业自评自建,现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本科专业自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1.所有在建本科专业(含专升本专业、国际教育专业)。无在校生且已停招5年的专业不参加专业自评,有在校生但已停招的专业可以不参加专业自评。

 

2.所有专业按教师教育类、文经管艺类、理工农医类分类自评,如某专业横跨二个类别,需撰写二份自评报告。

 

  1. 评估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

    三、评估程序

    1.专业撰写自评报告。各专业对照《国标》,认真开展自我评估,总结专业本科教学工作,查找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形成自评报告,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专业自评报告模板见附件。

    2.学院审查。学院专业评估工作小组对本学院所有专业近一学年建设情况进行审查,并对专业自评相关材料提出修改完善意见。

    3.学校评估。学校组织专家组,在专业自评报告的基础上,结合专业核心数据(喆思系统提取)进行专业评估,具体形式另定。

    四、材料递交

    1.各专业撰写自评报告,纸质稿一式一份递交给二级学院。

    2.学院汇总、审查。914日前,以学院为单位,递交专业自评报告(盖章,一式一份),电子稿同时发送。

     

    联系人:沈阳;2321705672181shenyang@zjhu.edu.cn ;明达楼213室。

     

     

    附件下载:湖州师范学院专业自评报告
    temp_18071116526400.rar

     

     

    教务处

    2018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