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师教育信息公告

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教育实习后期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2021-11-161371

各二级学院:

我校2021年秋季教育实习工作即将结束,现就教育实习后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生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47号文件精神,符合进校条件方可返校,未经批准不得提前返校。

按照《教育实习手册》要求完成教学工作实习、班主任工作实习和教育调查与研究三大实习任务,具体要求如下:

1.完成两份高质量的教案和配套课件,返校后各二级学院开展“优秀教案”评比活动。

2.在实习结束前必须完成一次公开课(亲自上公开课或参与公开课)和两次评课。

3.学生要充分利用上公开课的机会,在实习学校指导教师指导下,对一堂课的教学设计、课件制作、说课和板书四个方面进行专项强化训练,增强自身的教学技能和就业竞争实力。

4.在充分调查研究、整理分析资料的基础上,撰写一篇调查研究报告。调查报告的内容要真实、有观点、有典型材料和分析,文字要简明扼要(一般3000字左右)。返校后各二级学院开展“优秀调查报告”评比活动。

5.实习小组团体完成一份有关本实习小组实习情况的总结材料,于11月26日前将总结(电子稿)发给带队教师。 

二、带队教师

1.带队教师及时了解所负责实习生的外出情况和身体情况,要求实习生根据学校疫情防控47号文件精神主动向所在学院报告旅居史。

2.带队教师根据教育实习成绩评定程序与办法负责完成《教育实习学生成绩档案》,务必在实习生离校前督促实习学校完成教学工作、班主任工作两项实习成绩的评定和实习学校领导的审核工作;完成学生实习调查报告的成绩评定工作,并负责将《调查报告》、《教育实习学生成绩档案》和《湖州师范学院教育实习优秀实习生推荐表》于123日前交实习生所在学院教学办,做好移交签字手续。

3.带队教师、实习生在离开实习学校前须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损坏的东西要赔偿,借来的东西(床、桌、凳、热水瓶、锁、钥匙、灯泡、校徽、清洁工具、碗筷等)要归还原主,办公室、寝室要打扫干净。带队教师要加强实习生的安全教育,确保实习生安全、顺利、准时返校。

4.各实习点带队教师要对自己所负责实习带队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做好实习生评优推荐工作,并将总结(电子稿)发送至各二级学院实践教学秘书邮箱,《湖州师范学院教育实习日志》于123日前交本学院教学办。

三、相关学院

1.返校上课准备

1126日实习生教育实习结束返校,1129日正式上课,请各学院及时做好学生返校上课准备。根据学校疫情防控47号文件精神,做好入校前的筛查工作,符合进校条件方可批准返校。

2.实习生评优工作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湖州师范学院毕业实习评优办法》(试行)(湖师院教字〔200855号),认真做好评选和推荐,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并实事求是填报评优相关推荐表和申报表。

教育实习优秀实习生按照在集中实习生总人数的10%进行推选。评选程序:①初评工作在集中实习点进行,由带队教师全面负责,按照集中实习点实习生总人数的10%推选,并填写《湖州师范学院教育实习优秀实习生推荐表》;②初评结果和推荐表由带队教师交学生所在学院;③学院审核后报学校教务处;④教务处复核上报材料,确定优秀实习生名单。

3.教育实习优秀教案和优秀调查报告评选工作

优秀教案和优秀调查报告是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水平的展示,也是下届实习生的重要参考资料。各学院教育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专门人员,对教案内容的科学性、格式的规范性、设计的创新性,教育实习调查报告选题的针对性与现实性、结构的严谨性、论据的充分性、结论的可行性等进行评选。

优秀教案和调查报告数量分别按不高于参加教育实习学生总数的5%确定。被推荐的优秀教案和优秀调查报告需填写《湖州师范学院教育实习优秀教案推荐表》和《湖州师范学院教育实习优秀调查报告推荐表》,由学院审核盖章后,和优秀教案、优秀调查报告的电子文稿(A4word文档编缉,标题:宋体三号字,正文:宋体小四号)一起报送教务处。

4.优秀实习生与优秀教案、优秀调查报告结合评比,各二级学院上报的优秀实习生必须有优秀教案或优秀调查报告。

5.教育实习总结交流会

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做好教育实习的总结、交流工作,召开由实习生和低年级师范生参加的本学院实习工作总结会或汇报会,总结经验,巩固成果,找出问题,为我校教育实习工作改革提出新的思路和措施。各二级学院需向教务处报送教育实习工作总结材料。

6.学院报送教务处材料目录

1)湖州师范学院教育实习优秀调查报告推荐表

2)湖州师范学院教育实习优秀调查报告(排版稿)

3)湖州师范学院教育实习优秀教案推荐表

4)湖州师范学院教育实习优秀教案(排版稿)

5)湖州师范学院教育实习优秀实习生推荐表

6)湖州师范学院毕业生优秀实习生名单

7)湖州师范学院教育实习学生成绩报表(以班级为单位)

8)学院教育实习工作总结(包括任务落实、实习安排、实习带队、巡视工作、学生成绩综合评定、学院总结交流等工作)

相关工作表格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的实践教学中实习教学栏下载,要求各二级学院1210日前将以上材料报送教务处,除了《湖州师范学院教育实习优秀实习生推荐表》不需交电子稿,其余都需要同时报送电子稿。

 

                                            教务处

                                             2021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