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我校大学生积极开展课外创新创业活动,提高学生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2年课外学分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认定对象
全校学生在第一课堂外参加一系列课外创新创业活动中取得的创新创业成果。
二、认定依据
《关于印发师院学生课外学分管理办法的通知》(湖师院发[2014]55号)
三、认定时间
大一学生:填报2021年9月-2022年2月获得的课外学分情况
大二学生:填报2020年9月-2022年2月获得的课外学分情况
大三学生:填报2019年9月-2022年2月获得的课外学分情况
大四学生:填报2018年9月-至今获得的课外学分情况
四、认定程序
1.2022年3月9日-3月31日,学生认真研读《师院学生课外学分管理办法》后,登录教务系统进行课外学分申报,每项学分申报都要上传相应支撑材料(带盖章证明、证书的照片等)。
2.各二级学院成立课外学分认定小组(组长:分管院领导,组员:教学办、学工办各一名),于2022年4月1日-15日在教务系统里进行学分审核认定,导出表格于本学院网站上公示三天。
3.2022年4月18日-20日,教务处公布认定结果。
联系人:余老师,电话:2321133,邮箱:yb@zjhu.edu.cn
湖师院发[2014]55号 关于印发师院学生课外学分管理办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