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师教育信息公告

关于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开展师范生培养专项工作调研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2022-03-09234

各相关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师范生培养专项工作调研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275号)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此次专项调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相关学院结合《通知》要求,积极撰写学院检查材料,并提供佐证材料(培养方案中所有课程(含实践类课程)教学大纲为必须提交的佐证材料)。检查目录详见附件2,检查材料每项至少5千字(其中国家、省一流(师范类)专业建设工作报告至少8千字)。检查材料范式详见附件3-5。

    2.请于4月29日前将相关报告和佐证材料提交至教务处教师教育管理科。

    3.联系人:方浩翰1133/696642,fhh04012135@zjhu.edu.cn。

 

教务处

2022年3月9日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师范生培养专项工作调研的通知

2.接受检查相关工作与项目目录

3.国省级一流专业(师范类)建设报告

4.师范专业认证整改报告

5.实验区项目建设中检报告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师范生培养专项工作调研的通知.doc

附件2-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