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籍信息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年毕业审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2023-04-121490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3年毕业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程序        

2023年毕业审核仍采用“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和手工审核相结合的办法。休学复学、退伍复学、转专业、转学、国内交换生、赴境外交流生等情况可进行手工审核,其他需要进“教务管理系统”审核。

二级学院根据各专业毕业学分标准和学生学分完成情况以及学位课程、处分、体测成绩、课外学分与必修课累计重修学分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核, 做出毕业审核结论和学位审核结论。

二、资格审查

(一)对象:所有2023届毕业生,如预计毕业生名单有问题及时联系教务处学籍管理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毕业资格审查

1)审核内容

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总学分、分类学分(含必修、限选、任选、全校性公选课程学分)、教学计划规定的所修课程、体测成绩、课外学分等。审核师范类专业时务必仔细核对教师教育课程是否符合毕业条件。专科生严格按教学计划进行审核。

2)要求

(1)修满教学计划毕业学分条件者,准予毕业。总学分、分类学分、课外学分、体测成绩不足均不能毕业。

(2)因首轮毕业审核工作在本学期期末考试开考前进行,未修满教学计划毕业学分条件者毕业审核结论一律为“待定”待期末考试成绩录入教务系统后,修满教学计划毕业学分条件者准予毕业。总学分缺10%学分及以下者为结业,缺10%学分以上者可申请退学。未修满教学计划毕业学分条件者可申请延长学制,要求留校修读。退学、延长学制者,均需提交书面申请(毕业、结业为审核结果默认状态,不需要书面申请)。

3)若出现本专业班级实际修得各类学分与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学分不一致的情况,应提交情况说明,报教务处备案。

2.学位资格审查

1)审核内容

是否毕业、是否处分(参考附件9)、学位课程、必修课累计重修学分、2022届结业申请换发毕业证书学生的学位课程等学位授予条件。

2)要求

1)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授予学士学位。

22018级、2019级普通本科,2021级第二学士学位、专升本毕业生适用《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湖师院发[2015]68号)。

32018级、2019级普通本科,2021级专升本非外语专业学生因大学英语学位课程修读成绩未达70分的,但在校期间非艺术、体育类专业学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达425分以上者,艺术、体育类专业学生参加浙江省大学英语三级达60分以上者,可直接认定英语学位课程符合要求,修读俄语、日语等其它语种的,参照执行。

42018级、2019级普通本科,2021级专升本毕业生仅有一门专业学位课程修读成绩未达70分,在校期间符合第七条条件之一或符合第八条条件之一者;或学生因第五条第2款原因或第3款原因不授予学士学位的,但在校期间已达到第七条规定要求符合条件之一者,由学生本人提交《补授学士学位审批表》(附件4)和相关证明材料,学院需对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签字盖章,经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后对拟同意上报的经院内公示后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5)首轮毕业审核结论为“待定”的本科学生,或已提交《补授学士学位审批表》(附件4)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本科学生,首轮学位审核结论默认为“待定”。

3.学分收费

1)审核内容

    正常收费学分(含必修、限选、任选、全校性公选课程学分,但不包括《国防教育》《军事训练》《形势与政策》《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非师范)》《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师范)》《劳动教育》以及第二课堂等课程学分)。2019级及以前学生每学分收费75元,2020级及以后学生每学分收费120元。

三、时间安排

(一)2023414日(周五)前:学院将2023年毕业审核工作事项通知到毕业生。

(二)2023428日(周五)前:各院将学生确认后的2023年应缴费多修学分确认汇总表》(附件2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科(主要是转专业、休学、复学等特殊情况学生)。

(三)2023515日(周一)--2023519日(周五):已毕业但未授予学位的学生和2023届毕业生向所在学院递交特殊原因申请《补授学士学位审批表》(附件4)和相关证明材料(如存有争议可以先联系教务处)。

(四)2023522日(周一)前:各学院需召开“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议学位授予名单。

(五)2023526日(周五)前:各学院将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拟毕业名单、拟授予学位名单、拟同意上报特殊原因申请补授学士学位名单(含支撑材料)完成公示期为3日的院内公示。526日(周五)提交审核学位授予结论,并将《2023届毕业生毕业审核与学位审核结论汇总表》(附件1A3纸,按班级打印)、《申请补授学士学位情况汇总表》(附件3)、《申请补授学位学生审批表》(附件4)及材料由相关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教务处。

(六)2023529日(周一)前:教务处教学运行科汇总、复核2023届毕业生毕业、学位资格。

(七)202362日(周五)前: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做好2023届毕业生校学位评定会议材料,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八)2023616日(周五)前: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完成符合2023届毕业条件本专科学生的证书制作。

(九)2023623日(周五)前: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完成各学院相关证书发放。

(十)2023630日(周五)前:各学院开始处理毕业审核结论和学位审核结论为“待定”的学生。630日(周五)将《2023届毕业生毕业审核与学位审核结论汇总表》(附件1A3纸,汇总所有“待定”学生)、《学生退学申请表》(即学籍异动处理单,附件7)及材料、《延长学制申请表》(附件8由相关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教务处。

(十一)2023630日(周五)前:各学院开始处理往届结业换毕业及补授学位的学生。630日(周五)将《申请补授学士学位情况汇总表》(附件3,新增学生信息)、《申请补授学位学生审批表》(附件4)及材料、《结业换毕业汇总表》(附件5)、《结业换毕业学生审批表》(附件6)及材料由相关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教务处。

(十二)2023710日(周一)前,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完成第二轮符合毕业条件本专科学生的证书制作,并通知学院发放证书。

四、其他说明

相关学生申请表及汇总表可从教务处网站下载。

未尽事宜请学院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附件:

1.XX学院2023届毕业生毕业审核与学位审核结论汇总表

2.XX学院2023年应缴费多修学分确认汇总表

附件3.XX学院2023年申请补授学士学位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4.湖州师范学院补授学士学位审批表.doc

附件5.XX学院2023年结业换毕业汇总表.xls

附件6.湖州师范学院结业换毕业审批表.doc

附件7. 湖州师范学院学籍异动处理单(2022新版).docx

附件8.湖州师范学院学生延长学制申请表.doc

9.预计2023年毕业学生处分汇总_截止3月底

10.国际学院预计2023年毕业本科生

 

 

 

 

湖州师范学院教务处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