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对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3年项目级别认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材料提交
2020年第一批及以后已获高教司(或企业)所颁发结题证明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提交认定材料,包括认定申请表(附件1),项目申报书、合作协议书、结题报告、相关结题材料(含经费到账证明等)、结题证明,以及项目成果相关支撑材料。
以上项目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按照顺序排放(不需装订),原件将在审核后返还,所有材料放入一个档案袋(一人一档案袋或夹子,不要用钉子装订)。
二、级别认定
根据学校对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级别认定的规定,项目建设期间或者结题后一年内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发表项目相关教学研究与改革成果1篇(须以学校为第一单位,项目负责人须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须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经专家组评审后最高可认定为我校认可的等同省级的市厅级课题(无奖励)。
级别认定只能认定一次。
三、其他说明
所在学院对材料进行汇总、审核、确认,并填写汇总表后(附件2,需签字和盖章)统一交至教务处212办公室,汇总表电子稿发至fhh04012135@zjhu.edu.cn,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
教务处对一些常见问题进行了整理和答复(附件3),请各项目负责人和所在学院负责人对相关内容进行阅读。若有疑问可以联系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人:方浩翰,联系电话:2321133、696642。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级别认定申请表.docx
附件2: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级别认定汇总表.xlsx
附件3:关于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相关说明(2021.06).pdf
教务处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