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下属学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育实习工作,提高教育实习质量,特修订《湖州师范学院教育实习实施细则》,经院长办公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教学工作实习成绩考核评定标准 2、班主任工作成绩考核评定标准 3、教育调查成绩考核评定标准 4、湖州师范学院教育实习成绩鉴定表
二〇〇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湖州师范学院教育实习实施细则
教育实习是教师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门具有教师教育特性的综合实践性课程。它面向基础教育,使师范生受到基础教育、教学工作的实践锻炼,培养教师应该具有的优良品德和从事基础教育工作的能力。为加强教育实习的组织、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教育实习的质量,针对教师教育实习的特殊性,并结合以往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目的要求 1、通过教育、教学实践,使实习生进一步领会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树立和巩固专业思想,进一步增强从事教育事业的光荣感和责任感,树立献身教育事业的信念,增强对基础教育事业的适应性。 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要求实习生把学到的专业知识、教育科学理论和教师职业技能综合运用于教育和教学实践,培养从事基础教育的独立工作能力。了解基础教育、教学工作的内容和程序,从而培养其从事中等、初等教育和教学的独立工作能力。 3、坚持师范性的特点,加强我校与实习学校的联系,通过实习,了解基础教育的实际,了解教育和教学过程中的经验和问题,全面检验高等院校教师教育的办学思想和培养规格,及时获得反馈信息,不断改进学校教育工作,提高教师教育质量。 4、引导学生认真学习和研究教育科学,探索教育规律,总结基础教育改革的初步经验。 二、实习形式 我校教育实习的组织形式采取以回市县实习为主,分专业与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相结合,一般由我校教师带队集中实习。 三、组织管理 1、学校教育实习工作由分管校长负责,教务处负责教育实习的组织管理工作。 2、要积极争取各市(县)教育局对我校教育实习工作的支持,协调、落实有关教育实习工作和任务。 3、各学院在分管院长领导下,成立学院实习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教育实习工作。学院实习领导小组由分管院长任组长,教学法教师、学生辅导员、班主任等成员组成。各学院实习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实习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具体研究和布置实习工作,组织开展教育实习前期准备工作、落实教育实习期间的各项任务、完成教育实习工作总结。 4、以实习学校为单位成立实习生小组,各学院根据教务处安排,推荐组长,组长具体负责本组实习生的思想、业务、生活等方面的工作。 5、教务处在实习前一学期根据各学院的实习计划并结合各实习学校的具体情况,负责落实实习学校及实习生人数。 6、各学院根据教务处实习工作安排,在实习前一学期末完成实习动员,落实带队教师,并及时去各实习学校落实实习生的教学内容、教学进度、教学班级、食宿等工作。 7、教务处负责实习生进点的总体安排和调度,各学院实习带队教师负责将实习生送往相应实习学校,实习结束时接回学校。 8、在实习期间,教务处和各学院领导应主动到各实习点了解实习情况,学校领导带领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实习巡视,解决实习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各带队教师应认真组织好实习生的公开课和汇报课。每个实习生都必须向实习学校开汇报课,认真听取实习学校领导和指导教师的意见。 9、实习生返校的时间按教务处下发的“教育实习结束工作通知”规定执行。未经教务处同意,不得擅自结束实习提前返校。擅自返校者,学生按旷课论处;指导教师未尽到职责者作为教学事故处理。 四、实习时间 教育实习时间为8周,安排在第七学期进行。 五、实习的具体内容及要求 教育实习的内容主要由教学工作、班主任工作和基础教育工作的调查研究三部分组成。 1、教学工作实习 教学工作实习包括钻研教材、备课、编写教案、试讲、上课、实验等主要教学环节,以及辅导、批改作业、讲评、成绩考核等辅助教学环节。 (1)在整个实习期间,每个实习生上课一般为16节。个别专业因课时少,安排确有困难者,可适当减少上课时数,但不得少于8节。为培养实习生实际教学工作能力,要求实习生尽可能完成实习各种类型的课堂教学(含讲授课、复习课、练习课、实验课及考核与讲评课等)。 (2)实习生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进行课堂教学实习。要认真钻研课程标准和教科书,编写详细教案,并请指导教师听预讲课和提出修改意见。每堂课的教案必须在上课前两天送指导教师审批签字。否则,不得进课堂讲课。 (3)实习生要坚持相互听课和参加课后评议。一般每人至少听课10节,参加评议1~2次。 (4)选择实习效果好的实习生上公开课(可由使用同教科书或同专业实习生集体备课,推荐一人主讲),课后进行评议。 (5)实习生要到学生中去,深入了解学习情况,针对不同类型学生的学习基础、学习态度,有的放矢地进行辅导。要认真批改作业,对作业写批语应持慎重态度。 2、班主任工作实习 班主任工作实习主要了解班主任工作的意义和基本内容,学习班主任工作的基本方法,培养从事班主任工作的能力。具体内容包括熟悉班级学生情况;协助班主任指导教师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积极引导学生刻苦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坚持体育锻炼,搞好卫生保健;组织班团活动、文娱活动及其他课外活动等。 (1)每个实习生需在任课班级实习班主任工作四周。如有两个实习生分配在同一个班,则采取分段实习办法,原则上每生实习班主任工作不少于两周。 (2)班主任工作实习,在班主任指导教师指导下进行。实习生订出实习计划送交班主任指导教师审批签字。否则,不得实施。 (3)要求制订出班级工作计划,召开主题班会和组织班团活动(各1次),主持班团干部会(至少1次),进行家庭访问及个别教育(至少各1次)。 3、教育调查工作 教育调查工作主要了解实习学校的历史、现状及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的情况;了解基础教育实施素质教育的情况;调查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教育教学经验及教育教学改革的情况;研究教育对象的思想情况、心理与生理特点、学习态度与方法、知识结构与智能水平等德智体状况。实习生根据当前基础教育改革和学生素质培养中的新动向、新问题和新特点,选好调查题目,选题要突出本专业教育特点,同时要有针对性和现实意义。 1、拟定调查计划(既要全面又要有侧重点)送交带队教师审批后执行,必要时可征得实习学校同意。 2、在充分调查研究、分析整理资料的基础上,撰写一篇调查研究报告。 3、调查报告的内容要真实,有观点,有典型材料,有分析,文字要简明扼要(一般3000字左右)。 4、教育调查可以与毕业论文结合起来,利用教育实习的时间进行调查研究,写出论文,使教育实习、教育调查研究和毕业论文三者统一于教师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 六、教育实习几个阶段的主要任务 (一)准备阶段 1、严格按照教学计划中“教育见习”的时间安排组织实施学生的教育见习;在大学二年级、三年级学生中有选择地开展“拜师学教”活动。 2、各学院在校内组织实习生进行教师职业技能强化训练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三笔字”、“演讲”、“说课”和“课件制作”等教师职业技能系列比赛活动。 3、组织校内集体备课、试讲训练,进一步提高教学业务能力和班主任工作能力。 ①同进度实习生集体备课,熟悉教材。在认真研究教学目的、教学重点、难点以及教学方法的基础上,编写1-2节课的教案(需经反复试讲、修改后定稿),并制作配套课件; ②明确班主任工作的主要任务,制定好一次班级活动计划或一周班级工作计划; ③各班挑选1-2份教案和1-2份班活动计划在全班示范交流。 4、各学院组织实习动员,加强思想教育工作,明确教育实习的目的意义和任务,宣布教育实习的规章制度,要求实习生认真学习《教育实习手册》中的内容,端正态度,严格遵守纪律,以良好的道德品质影响中学生,并进行安全教育。 5、落实实习学校、实习班级和实习教学进度,使每个实习生明确自己的实习任务、实习内容、实习要求等;妥善安排好学生的食宿和交通问题。 (二)见习阶段 1、进入实习学校,要请实习学校的领导介绍全校基本情况,请有关教师进行教学工作和班主任工作经验介绍,尽快熟悉实习学校的环境。 2、观摩指导教师的各项教学工作,随堂听课,认真记录教学过程,批改作业,钻研教科书,写出完整的教案并进行预讲。 3、听两个经验介绍和一堂教学观摩课 ①请指导教师介绍钻研教材、编写教案、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的经验; ②请有经验的班主任介绍制订计划,开展班主任工作、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等经验; ③请有经验的教师上一堂观摩课。实习生课前钻研教材、课间记录教学过程,课后讨论、评议。 4、在班主任指导教师的指导下,了解学生的情况,于两周内制订出实习班主任工作计划,交班主任指导教师审查批准签字后,方可实施。根据制定的计划,协助班主任指导教师做好班级工作。 (三)实习阶段 1、课堂试教:实习生上课前,应写出详细的教案,经指导教师审核签字后,方能上课。实习生上课应请指导教师随班听课,下课应主动请教指导教师,虚心接受他们的指导。各学院应对带队教师和实习生的听课数量及质量提出明确的要求。实习后期由实习学校统一安排每个实习生上一次汇报课,要对他们试教的课召开评议会。试教的评议会由实习学校主持,通过评议会,培养实习生观摩和分析课堂教学的能力。 2、班主任工作:实习生一定要按照班主任指导教师批准的计划进行工作,每次组织班级活动时,应事先将计划交班主任指导教师审阅同意后实施。工作中要做好记录,并随时向班主任指导教师汇报请教。 3、教育调查:实习生要根据中等学校的实际,选择适当的调查题目,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及时完成调查报告的撰写工作,于实习结束前一周内交实习带队教师,由实习带队教师写出评语后带回学生所在学院,作为学院对实习生实习成绩最后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总结阶段 1、实习结束时,每个实习生都应认真地进行书面个人总结。内容:对照教育实习手册要求的标准,围绕教学工作实习和班主任工作实习,检查自己的工作态度、方法、纪律等方面的情况,总结收获、体会和成绩,找出差距,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并填写《湖州师范学院教育实习成绩鉴定表》。 2、在带队教师指导下,在个人小结基础上,由实习生组长召集小组会议,肯定成绩,指出缺点,做好小组鉴定(此项工作在实习学校进行并填入《湖州师范学院教育实习成绩鉴定表》,实习结束时由实习生组长交给实习带队教师,由带队教师统一交实习学校)。 3、各实习组在带队教师指导下,写好1~2篇总结材料(全面或专题、代表集体或个人的经验介绍或心得体会等)。返校时由带队教师带回并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4、带队教师在实习结束时完成一份实习带队工作总结交教务处。内容包括:实习带队工作概况,对本次实习质量的分析与评价,对今后教学改革、教育实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5、各学院在实习生返校后,实习领导小组要组织学生上一次公开课,请教学法教师、班主任等教师参与评课,召开评议会,同时召开教育实习经验交流会,挑选优秀实习生向下一届毕业生介绍经验和畅谈实习收获与体会。 七、指导教师 (一)我校实习带队教师 1、带队教师在实习过程中居于主导地位,应对实习生全面负责。各学院应挑选具有丰富教育经验且认真负责的教师担任实习带队工作,教学法教师必须参与实习带队工作。原则上15-20位实习生应配备一名教师进行定点带队指导,负责实习生的思想教育、了解情况、协调关系和及时处理突发情况等工作。 2、带队教师的职责 (1)做好实习前的准备工作:了解实习生的情况,落实实习班级、实习教学进度和实习课程安排等; (2)指导、督促、检查实习生的教育、教学和班主任工作; (3)抓好备课、试讲工作,听实习生讲课(“回县实习”的带队教师听课每生不少于1节或每天不少于1节),参加评议会; (4)关心实习生的思想、工作、生活和身体健康; (5)督促实习生严格遵守实习生守则和实习学校的规章制度,并经常对实习生进行师德教育; (6)经常与实习学校、市(县)教育局领导联系,听取他们的意见,及时向学校教务处和学院反馈意见; (7)认真批改实习生教育调查报告,对每位实习生写出书面评语,参与和协助实习学校指导教师评定实习生的成绩; (8)认真及时填写《教育实习日志》; (9)实习结束要认真总结经验,写出实习带队工作总结。 (二)实习学校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应按照我校《教育实习手册》和教育实习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做好实习指导工作,并对实习生进行师德教育。 1、教学工作实习指导教师的职责 (1)向实习生介绍教育、教学情况,传授教学经验; (2)安排实习生的见习,指导实习生备课、编写教案和试讲,审核、批准实习生的实习工作计划和教案; (3)指导实习生课堂试教,听试教课,主持评议会,帮助实习生不断改进教学方法; (4)指导实习生批改作业和进行课外辅导; (5)评定实习生教学实习成绩并写出评语。 2、班主任工作实习指导教师职责 (1)向实习生介绍本班级的情况及班级工作计划,传授班主任工作经验; (2)指导、批准实习生制订的班主任工作计划,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3)指导实习生组织好班级活动和团队活动、召开主题班会、学会班级的日常管理和对学生的个别教育、家访等工作; (4)主持实习生组织活动后的评议会; (5)评定实习生班主任工作实习成绩,并写出评语。 八、实习学生 1、实习生具有双重身份,既是学生,又是实习教师。在教育实习过程中,要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虚心求教,遵守纪律,为人师表,严格遵守实习生守则,圆满完成实习任务。对不能胜任教学工作,违反职业道德和各项规定且情节严重,影响正常实习工作者,取消其实习资格,实习成绩为零分且追加行政处分。学生在毕业前必须参加一次教育实习,实习成绩存入本人档案。 实习生在实习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工作岗位,一般不请事假。病假须持有医生证明。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一天内(含一天)须由我校带队教师审批并经实习学校同意;一天以上要由学院实习领导小组批准并经实习学校同意。 2、实习组长 以实习学校为单位建立实习生小组,由学校指定组长1至2名。实习生组长的职责: (1) 协助带队教师,领导全组实习生做好教育实习工作。开展互相听课,共同研讨,备好课、上好课;组织研讨实习班主任工作,召开主题班会等。 (2)了解实习生的实习情况,检查执行实习生守则情况,并定期向带队教师汇报。 (3)管理好本组实习生的生活,遇到问题和困难,及时向带队教师或实习学校领导反映解决。实习结束时检查群众纪律,借物归还,损坏赔偿。 (4)主持全体实习生例会(每周一次),交流总结实习工作经验与体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实习结束时,做好鉴定评语工作。 (5)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广泛团结全组同学。 (6)认真填写《实习组长工作日志》,并于实习结束后一周内直接交学校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九、成绩评定工作 教育实习成绩由教学工作实习成绩、班主任工作实习成绩和基础教育调查研究报告成绩三部分组成。三者实习成绩分开评定,最后评定比例为:0.5:0.35:0.15。成绩评定采取评语和等级评定两种形式。等级分“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优秀”一般控制在30%左右。因故未能参加教育实习的(须经学院分管教学院长同意,报教务处批准)或教育实习成绩有一项不及格者,教育实习成绩综合评定为不及格。 实习生在《教育实习成绩鉴定表》上完成自我小结后交实习组长,实习小组长召开小组评议会,填写小组意见后交实习带队教师,由实习带队教师写好评语后,统一将《教育实习成绩鉴定表》交实习学校,进行实习成绩的评定工作。 教学工作实习成绩和班主任工作实习成绩的评定主要由实习学校指导教师承担,我校带队教师参与协助;教育调查成绩评定由我校带队教师承担。成绩评定请参照《教学工作实习成绩考核评定标准》、《班主任工作实习成绩评定标准》和《教育调查成绩评定标准》。 实习期间成绩不向学生宣布。各学院实习小组领导对实习成绩作综合评定后,通过成绩报告单向学生宣布。 十、教育实习评优工作 1、先进单位。 先进单位评选的对象主要是在教育实习组织开展的全过程中,工作认真、组织严密、成效显著的学院。要求符合下列条件: (1)能精心组织、实施本院的教育实习工作,能精心组织实习生进行教师教育技能训练与比赛。 (2)能严格按照学校教育实习实施细则的要求组织、落实实习学校、带队教师及实习生小组长,并对带队教师和实习生进行日常管理。 (3)在教育实习期间组织本院教师下实习中学了解实习情况,并有计划地组织低年级学生开展“拜师学教”活动和教育见习活动,成绩显著。 (4)认真做好学院教育实习工作总结,召开总结交流会,按时完成并将教育实习的有关材料及时送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优秀带队教师 学校将在各学院推荐的基础上,评选校级优秀带队教师,并予以表彰。优秀带队教师评选对象主要是在教育实习组织开展过程中,工作认真负责,深得实习学校、实习生好评的我校实习带队教师。具体评选条件如下: (1)能积极主动完成教育实习带队任务,工作认真负责,为人师表,受到实习学校及实习生的好评。 (2)能从全面培养实习生着手,认真指导并负责实习过程管理(含实习前的准备、钻研教材、备课、编写教案、试讲、上课、评议、批改作业,班主任工作指导、实习生成绩评定等)。在指导上有所创新,成绩突出。 (3)关心实习生的思想、工作、生活和安全,组织实习生开展政治学习,教育实习生遵守实习生守则,热爱学生,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实习纪律,以高度负责精神完成实习任务。 (4)所带队的实习小组能按学校规定圆满完成教育实习任务,无违反纪律和影响学校声誉的不良现象,并受到实习学校师生的好评。 3、优秀实习生 学校将在各学院推荐的基础上,评选校级优秀实习生,并予以表彰,其推荐名额应不超过实习学生人数的10%。优秀实习生评选对象主要是组织带领实习同学出色完成各项实习任务,深得实习学校和带队教师好评的实习生。具体评选条件如下: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巩固的专业思想和良好的师德。实习态度认真,工作积极肯干,遵守实习生守则,全面完成实习计划规定的各项任务。 (2)深入钻研教学大纲和教材,熟悉教学内容,虚心接受指导,较好地掌握教学方法与技巧,并做到教书育人。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教学效果良好,受到实习学校师生的好评。 (3)经常深入了解学生,辅导学生,结合青少年的特点,开展各种活动,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班主任工作实习表现突出。 (4)为人师表,尊重导师,团结同学,关心实习小组集体,模范遵守实习生守则及实习学校的规章制度。 十一、实习档案 教育实习文件和资料由学校教务处和学院办公室分工归口管理,具体负责本部门教育实习文件和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和登记等管理工作。 (一)学院存档材料: 1、实习文件:实习手册、实习大纲和计划、实习实施方案等; 2、学院实习生实习状况:院内“三笔字”、“演讲”、“说课”和“课件制作”等教师教育技能系列比赛材料、实习生情况一览表、实习日记、实习总结、教育调查报告、优秀教案、实习通讯或简报等; 3、学院实习带队指导力量:带队教师情况一览表、带队教师总结、教育实习日志; 4、实习成绩:《湖州师范学院教育实习成绩鉴定表》、实习成绩单(以班级为单位)等。 (二)教务处存档材料 1、实习文件:实习手册、实习大纲和计划、实习实施方案等; 2、学校实习生材料:校内“三笔字”、“演讲”、“说课”和“课件制作”等教师教育技能评比材料、实习生情况一览表、实习生优秀教案选、实习组长总结、实习成绩单(以班级为单位)等; 3、学校实习带队教师材料:全校带队教师情况一览表、实习学校指导教师一览表、带队教师总结、带队教师工作日志、实习组长日志等; 4、教育实习工作会或教育实习工作总结会等会议材料 十二、实习费用 支付给实习学校的实习管理费用由教务处负责结算(单独联系的除外)。其他实习费用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十三、小学教育专业教育实习实施细则单独制定。 十四、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 :教学工作实习成绩考核评定标准 附件2:班主任工作实习成绩考核评定标准 附件3:教育调查成绩考核评定标准 附件4: 湖州师范学院教育实习成绩鉴定表 二〇〇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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