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增设辅修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2011-05-3016

 

各下属学院:

为了更好的利用我校教学资源,发挥学科和专业的优势,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培养适应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人才。根据学校教学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要求,各学院可根据办学的实际情况面向学生开设辅修专业。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增设辅修专业的条件

1、有主修本科专业的办学条件作依托。

2、有该专业教学计划所必需的师资力量及实验技术人员。

3、有该专业必需的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教学基本条件。

二、、增设辅修专业的申报及要求

1、下属学院填写《湖州师范学院增设辅修专业申报书》,另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主讲教师名单、招生计划及其它说明材料。培养方案包括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基本要求、主干课程介绍、教学时间安排等内容。

2、辅修教学分三个阶段,辅修课程学分不得低于20学分、辅修双专业学分不得低于45学分、辅修双学位学分不得低于55学分。辅修制专业培养方案和指导性教学计划应涵盖主要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辅修双学位专业应与主修专业跨学科大类,辅修专业学制一般为两年。

3、国家将在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信息中对学生辅修情况进行标注,因此,本次申报工作要求各学院对2009年申报的辅修专业名称规范审核重新修订申报,对新增辅修专业申报时要与已开办的相关主修专业名称相一致。

4、本次辅修专业申报及辅修专业教学计划的制定(修订)与学校主修专业新一轮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同步进行,申报工作完成后辅修教学计划规范运行三年左右再进行修订、完善。

5、各学院于610前将相关材料(含电子稿)上交学校教务处教务管理科,教务处负责新增辅修专业的审核,辅修专业经学校分管教学副院长批准后发文予以公布。

6、下属学院根据学校批准开设辅修专业的教学计划,做好招生宣传与日常教学工作,辅修专业教学于每学年第一学期进行。

附:1、湖州师范学院增设辅修专业申报书

    2、辅修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制定)模板

教务处

                                            0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湖州师范学院增设辅修专业申报书.doc

湖州师院专业(辅修)培养方案与教学计划(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