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师院教字〔2011〕61号
各下属学院:
为了进一步激发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增强学生的适应能力,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根据《湖州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和《湖州师范学院本科生辅修制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设学院及专业名称
1.商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
2.文学院: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新闻学、广告学
3.外国语学院:英语、日语
4.社会发展学院:行政管理
二、修读对象
2009、2010级本科学生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1.学生辅修报名时间为9月9日至9月18日。
2.学生向本人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湖州师范学院修读辅修专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请在教务处网页下载专区教务管理栏目下载),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将《申请表》交开办辅修制学院。
3.开办辅修制教学的学院根据学生报名情况确定开课的辅修专业及班级,把审批后的《申请表》送交学生所在学院一份备案,根据审批结果确定学生名单并通知学生,9月24日正式开课。
四、具体要求
1.开设辅修制教学的学院要在学生中进行招生宣传,讲明学生辅修制教学的有关政策、规定与要求。分阶段组织教学,先进行辅修专业主要课程班教学,课程班结束后,根据学习情况再进行辅修双专业、双学位的教学工作。
2.学生所在学院负责报名学生的资格审查工作。
3.开办辅修制教学的学院请于9月30日前将《湖州师范学院学生修读辅修专业汇总表》(表格请在教务处网页下载专区教务管理栏目下载)报教务处备案。
4.学生统一使用校园一卡通缴纳所修读课程的学分学费,每学分75元。申请辅修的学生正式办理缴费手续后,开办辅修制的学院方可安排听课。
附件:关于辅修制中“双专业、双学位”教学与管理的说明
二〇一一年九月九日
主题词:教学 △辅修 修读 通知
湖州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1年9月9日印发 |
附件
关于辅修制中“双专业、双学位”教学与管理的说明
一、双学位与第二学士学位的区别
1.双学位(辅修学位)
双学位是在本科学习阶段,学习主修专业的同时,跨学科门类学习另一专业的学位课程,达到全部要求后同时获得另一学科的学士学位。双学位教育的培养模式是:本科学生在学有余力情况下,在主修一个本科专业之外,跨学科门类(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辅修另外一个本科专业,完成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毕业论文和其它实践教学环节,不低于一定学分,且考核成绩合格,在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的同时,经学校核准、授予辅修专业的学士学位。双专业、双学位教育是一种分层次的教育,根据所修学分要求的不同,可分别授予“辅修系列课程证书”、“辅修专业证书”和“辅修学士学位证书”。
2.第二学士学位
随着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国家急需一批跨学科高层次的特殊专业的人才,国家教育部委托国内若干所重点大学,开设了第二学士学位的新兴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主要招收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也招收少量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均须本人自愿,在职人员报考要经本单位批准,并经过必要的资格审查与入学考试、考核,择优录取。
3.两者的区别
(1)审批权限不同:双学位由学校自己制定批准;第二学士学位需要教育部审批。只有教育部批准设置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高等学校才有权颁发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目前,部分社会各用人单位不承认双专业、双学位证书,引起一些学生的误解,甚至与学校发生矛盾与纠纷。
(2)发证不同。辅修专业证的发放,省内大部分高校采用自制并单发辅修专业证书及辅修学位证书的做法;而第二学士学位是颁发教育部统一规格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由于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备案的,在其毕业生信息资源库中可查到。辅修专业教育是学校实行的,辅修专业证书、辅修学位证书的编号,是各高校自编的,在国家教育部没有备案,因而,在教育部毕业生注册信息资源库中查不到。
(3)毕业待遇规定不同。国家对双学位毕业生没有明确的毕业待遇规定;而国家对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规定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毕业后起点工资与研究生班毕业生工资待遇相同。
二、开展辅修教学的目的
“双学位”和“第二学士学位”是高校推进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培养具有较宽知识面、较强社会适应能力的社会发展急需的应用型人才,提高毕业生综合素质和社会竞争能力的重要举措。两种方式各有利弊:从国家相关政策待遇的角度来说,第二学士学位较为有利。但由于第二学士学位招收对象的限制,在校大学生无法参加,且一般为脱产学习,培养成本高。而“双学位”教学使在校大学生可充分利用在校期间提升自身素质,拓展知识和专业面,增强就业竞争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因此,对具备条件的学生来说,是很好的提升自身素质的学习机会。而且根据“双学位”分层次教学的特点,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时间和精力情况及就业情况等选择合适的层次进行学习。
三、关于我校辅修制规定的解释
我校开办的辅修教学不是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在校学生只能参加辅修双专业、双学位课程。按照《湖州师范学院本科生辅修制管理办法》执行,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学生在获得主修专业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的前提下,如果辅修修满双专业教学所规定的学分,可颁发辅修专业证书;辅修修满双学位教学所规定的学分、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例,可颁发辅修学士学位证书;如果未修满“双专业”、“双学位”教育所规定的学分,则不得颁发辅修专业证书和辅修学位证书,但可由学校发给学生写实性辅修证明(学分达到20学分以上者,学校颁发“辅修系列课程证书” )。
2.辅修教学的双专业、双学位证书,辅修课程证书、辅修专业证书、辅修学位证书采取单独制证、打印(样本模板已下发),将和主修专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同时发放,今后,若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对辅修证书的发放出台新的规定、要求时,学校将及时调整执行。
3.开展辅修教学对学校的教学资源、教学管理水平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双专业”、“双学位”教学要稳妥推进,实行学院申报的办法审批。为确保辅修教学质量,保证辅修学生的权益,同时依据辅修教学本身分层次的特点,实行辅修系列课程、辅修专业及辅修双学位分阶段进行,学校将对每一阶段的教学质量和效果进行检查和评估。学院一定要给学生讲清相关政策、规定。开课后要加强日常管理,注重教学质量,确保辅修教学工作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