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2012年下半年开始,高等教育研究所管理的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移交至教务处教学评估科管理,高等教育研究所不再受理项目结题等事宜,请各位老师相互转告。
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结题要求与以往一致(所有材料纸质稿改为一式一份递交),结题报告书格式见附件。结题受理地址:教务处教学评估科,西校区行政楼506,联系人:沈阳,电话:2321995。
附件:
来源:教务处2012-1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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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下半年开始,高等教育研究所管理的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移交至教务处教学评估科管理,高等教育研究所不再受理项目结题等事宜,请各位老师相互转告。
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结题要求与以往一致(所有材料纸质稿改为一式一份递交),结题报告书格式见附件。结题受理地址:教务处教学评估科,西校区行政楼506,联系人:沈阳,电话:232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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