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求真学院各系:
根据教育部《关于201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增设和调整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凸显我校办学特色,优化专业结构,提高办学水平,经研究,现决定开展2014年本科专业增设和调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专业申报要求
1.新专业应适应地方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急需,优先设置面向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浙江省经济建设和产业集群发展紧密结合、紧缺的专业。
2.新专业应有利于学校专业综合发展,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办学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避免不必要的重复设置。学校鼓励有条件的学院打破学科壁垒,在遵循学科专业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加强各学科专业的交叉融合,跨学科设置交叉学科专业。
3.新专业应有较好的办学条件和基础做支撑,要考虑到充分利用学校现有专业资源、实验室、师资等条件,提高办学效益,积极发展市场竞争力强、就业形势看好的专业。
4.拟申报新专业的院系认真学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和《浙江省关于落实和扩大普通高等学校专业设置管理权的指导意见》,科学、规范、认真地组织新申报专业论证工作。
二、报送材料及时间
1.申报新目录中的专业(国家控制布点专业除外),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申报新目录中的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和尚未列入新目录的新专业,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备注:申请表中的<⒉学校基本情况表>和<9.学校近三年新增专业情况表>请留白)
2.专业论证报告(新增专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包括:拟增专业人才需求分析;专业办学条件分析及专业建设经费落实计划;专业师资队伍状况及师资队伍建设计划;专业建设规划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
3.撤销专业填报《拟撤销专业申请表》。
4.申报材料电子版请于7月21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评估科。
联系人:朱瑞兴,电话:2321995,邮箱:zhurx@hutc.zj.cn。
相关材料及表格(附件)请至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教学评估”栏下载。
2014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