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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2016-05-040

二级学院、求真各系部:

为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常规,全面了解教学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将于近期组织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教学管理常规检查(55日—515日)

教学管理常规检查以二级学院(求真系部)自查为主。

检查内容包括:(1)教学规章制度制定与执行;(2)教学运行;(3)学籍管理;(4)实践教学(毕业设计/论文、实习);(5)实验教学;(6)考试管理;(7)辅修制教学;(8)系(教研室)活动;(9)教师、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二)课堂教学质量检查

课堂教学质量检查的范围是本学期开设的全部课程,通过听课,了解课堂教学秩序、教学常规、教材使用、作业布置与批改、课堂教学效果等情况。

具体按领导干部听课制度暂行规定文件执行。

二、检查方式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采取各学院(求真系部)自查方式进行。

1.各学院(求真系部)应及时制订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计划(方案),组织院(求真系部)领导班子、系(教研室)主任深入教学一线,对上述检查内容逐项检查,检查课堂教学规范和教学效果并有侧重地对教学管理薄弱环节进行专项检查。

2.各学院(求真系部)通过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组织听课、现场检查等方式全面自查,并对本次期中教学检查的内容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写出书面报告,填写自查总结表,对教学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3.各学院(求真系部)自行确定期中考试课程,自行安排,学校不集中停课考试。

三、材料递交

学院(求真系部)通过自查,形成总结,填写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总结表(格式见附件),文本稿各一式一份于518日前交至教务处教学评估科,电子稿同时发送。

联系人:阮冬生;电话:2321246邮箱:rds@hutc.zj.cn


附件:1.湖州师范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学院自查总结表.doc

            2.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期中教学检查系(部)自查总结表_.doc

 

                              湖州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6年5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