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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师范学院2016年教学模式改革示范课程建设项目验收通知

来源:教务处2016-06-2115

根据《湖州师范学院教学模式改革示范课程建设实施办法(试行)》(湖师院发〔20112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校级教学模式改革示范课程建设项目进行验收。具体安排如下:

一、验收范围

校级教学模式改革示范课程建设项目,且校督导已听课1学期,达到相关建设要求者,均可申请验收,具体清单附后。

二、验收依据

《湖州师范学院教学模式改革示范课程建设实施办法(试行)》。

三、验收程序

1.课程负责人提出验收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及一节公开课视频。

2.教务处对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3.专家组以会议验收的形式进行集中验收。通过前期查阅视频、审阅材料,现场听取课程负责人汇报(PPT,控制在6分钟)、现场问答等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材料递交

1.课程负责人填写《湖州师范学院教学模式改革示范课程建设项目验收表》,附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稿一式五份提交,电子稿同时发送。

2.课程负责人提供一节公开课视频(可自行拍摄,也可至31-503录播室录制),电子版(光盘)形式发送。

3.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161031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沈阳;电话:2321995;邮箱:shenyang@zjhu.edu.cn

 

附件:

1.湖州师范学院教学模式改革示范课程建设项目验收表(2016版)

2.湖州师范学院教学模式改革示范课程建设实施办法(试行)

3.可申请验收校级教学模式改革示范课程建设项目一览表

 

附件下载:
temp_16062115267740.rar

 

 

                          湖州师范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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