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教师[2014]41号)有关要求,省教育厅将于2016年下半年对全省各师范生培养院校进行质量专项督查。具体事项如下:
一、督查内容
本次专项督查重点为教师发展学校建设情况、“三位一体”招生改革推进情况、重点建设教师培养基地项目建设实施情况,同时对2015年督查情况进行回头看。
二、需准备的材料
根据督查要求,我校须先行做好自查工作,提供的材料包括自查材料和支撑材料。
1、2015年督查意见落实情况
兼职教师队伍建设情况(负责单位:二级学院)
教师参与中、小、幼教学一线情况(负责单位:二级学院)
师范生教育实习形式、做法与成效(负责单位:教务处)
学科课程的教学情况、推动学生师范生技能的做法(负责单位:二级学院)
2、教师发展学校建设情况
教师发展学校前期的对接、计划、政策情况和目前的数量、分布、类别等;(负责单位:教务处)
教师发展学校目前开展的情况,包括合作内容(包括教育实习、合作项目、课程研发、相互聘任情况等)、参与师范生的人数、工作站建设、挂职锻炼情况等;(负责单位:二级学院)
高校教师挂职锻炼情况、教师发展学校三方派出相关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情况、高校将教师发展学校建设纳入本校的教师教育培养体系并确定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的情况、师范生教育实习经费保障机制情况、中小学教师的培训进修学历提升情况等。(负责单位:教务处)
3、近三年学校师范专业通过“三位一体”招生录取情况(负责单位:招生就业处、教务处)
4、“十二五”重点建设教师培养基地建设情况
重点围绕《浙江省“十二五”教师培养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和各校《浙江省“十二五”重点建设教师培养基地任务书》说明落实情况。(负责单位:教师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李勇《面向新农村建设需要的小学卓越教师培养机制的改革与研究》
舒志定《面向新农村的“托幼一体、全能+特长”幼儿教师培养研究》)
请相关部门和二级学院于9月25日前将自查材料发送至scf@zjhu.edu.cn,相关支撑材料上交至明达楼222办公室。联系人:胡水星、沈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