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省新兴特色专业建设项目负责人: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十三五”优势特色专业建设的通知》(浙教高教〔2016〕106号)要求,“十二五”省新兴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只有通过中期检查,才能进行“十三五”省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的申报。经研究,现决定开展“十二五”省新兴特色专业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引导高校以服务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浙江为导向,确立科学的专业建设理念,调整和优化专业结构,强化专业特色,优化人才培养模式,解决高校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结合不紧、专业建设同质化问题,提高高校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契合度”的建设目标,项目中期检查工作按照“学校自查、省教育厅备案”的方式进行。负责人要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评估工作,对照专业建设方案与任务书,凝练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经验,总结专业内涵建设阶段性成果,梳理专业建设经费使用情况,进一步提高新兴特色专业建设成效。
二、验收范围
序号 | 学校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及专业建设重点方向 | 专业负责人 |
1 | 湖州师范学院 | 130202 | 音乐学(重点方向:音乐教师教育) | 汪洋 |
2 | 湖州师范学院 | 090601 | 水产养殖学(重点方向:营养与饲料) | 叶金云 |
3 | 湖州师范学院 | 080202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重点方向:节能环保装备) | 祝守新 |
4 | 湖州师范学院 | 080705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重点方向:光伏与LED) | 顾菊观 |
5 | 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 | 080701 | 电子信息工程(重点方向:农业物联网感知技术) | 蒋云良 |
6 | 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 | 080601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重点方向:物流装备先进控制技术) | 王培良 |
7 | 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 | 080403 | 材料化学(重点方向:无机非金属材料) | 曹枫 |
三、验收程序和内容
本次中期检查工作分专业自查和学校检查两个阶段。
1.专业自查
“十二五”省新兴特色专业建设项目负责人对照省新兴特色专业建设项目任务书,对前期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总结与自我评估。重点检查专业培养目标定位优化及达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优化(人才培养通用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有机结合),特色教学资源的有效整合及推进培养模式、教学团队、课程教材、教学方式、学生个性化发展的教学质量评价和保障体系,教学管理等工作和改革等方面的情况,并分专业撰写《浙江省新兴特色专业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以下简称《中期检查报告》)、《浙江省新兴特色专业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见附件1、2)。
2.学校检查
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中期检查工作。学校检查以集中汇报(PPT)的形式进行,时间控制在10分钟。请各专业负责人提前准备。
四、材料报送与时间要求
1. 10月12日前,专业负责人提交《中期检查报告》(一式五份)和《汇总表》(一式一份),电子稿同时报送。
2. 初定10月中旬,学校组织集中检查。请专业负责人提前准备汇报PPT,时间控制在10分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沈阳;2321995;672181;shenyang@zjhu.edu.cn。
附件:
1.浙江省新兴特色专业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2.浙江省新兴特色专业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
3.浙江省新兴特色专业建设项目任务书(2014年申报定稿)
教务处
2016.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