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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2016-11-221

二级学院、求真各系部:

为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常规,全面了解教学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将于近期组织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13日—1115日(2016年)

二、检查方式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采取各学院(求真系部)自查和学校委派专家检查的方式进行。

三、 检查内容

1.二级学院(求真系部)自查内容

教学常规自查:(1)教学运行;(2)学籍管理;(3)实践教学(毕业设计/论文、实习);(4)实验教学;(5)考试管理;(6)教材使用、(7)辅修制教学;(8)教师、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课堂教学质量自查:通过听课看课,了解课堂教学秩序、课堂教学效果、答疑情况、作业布置与批改等情况。

2.学校委派专家检查内容包括:(1)学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包括综合管理、教学运行、教学改革与建设、实践教学、质量监控等方面)建设情况;(2)上述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3)基层教学组织的教研活动开展情况。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求真系部)自行确定期中考试课程,自行安排,学校不集中停课考试。

2.请各学院(求真系部)及时制订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计划(方案),院(求真系部)领导班子、系(教研室)主任要深入教学一线,通过组织听课、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查看相关材料等方式对上述自查内容进行逐项检查,特别是针对学院教学管理的薄弱环节予以重点检查,并对本次期中教学检查的内容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写出书面报告,填写自查总结表,对教学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3.学校将于117-15安排专家到各个学院进行检查。请各院(系)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五、材料递交

学院(求真系部)通过自查,形成总结,填写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总结表(格式见附件),文本稿各一式一份于1118日前交至教务处教学评估科,电子稿同时发送。

      联系人:阮冬生;电话:2321246邮箱:01967@zjhu.edu.cn

 

附件: 1.湖州师范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学院自查总结表.doc

 

            2.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期中教学检查系(部)自查总结表.doc

            3.湖州师范学院期中教学检查专家检查表.doc

 

 

                               湖州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6年11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