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创新创业学院、求真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汇聚企业资源,支持高校开展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建设、校外实践基地建设、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经与89家企业协商,形成了2017年第一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
请各二级学院(特别是商学院、社会发展与管理学院、教师教育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相关专业)、创新创业学院和求真学院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及产学合作需要,主动与相关企业联系,组织相关专业师生自愿申报,并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同时,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存档。
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人:沈陈锋,办公室电话:2321133,邮箱:scf@zjhu.edu.cn。
教务处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