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承担师范生培养的学院: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已于近日发布开展“‘十三五’师范教育创新工程”项目建设的通知,为做好我校申报推荐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类别。各相关学院在申报时,以专业或专业组合进行申报。
2.申报名额。教师教育学院2个,其他相关学院各1个。
3.遴选方式。各相关学院开展申报审核推荐,教务处组织遴选。
二、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的内容包括①师德养成教育体系;②适应教育现代化的教学环境;③卓越教师培养机制;④面向基础教育改革的教师教育课程重构;⑤教师教育师资队伍;⑥校本特色内容建设等六部分。其中,①②④⑤为必选项,各项目申报中,必选包含相关建设内容。具体要求见省教育厅通知(附件)
三、申报时间
1.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10日。
2.各项目负责人仔细研读省教育厅通知精神,按照省教育通知要求填写《申报书》(附件),其中,表1学校情况部分由教务处填写,各申报项目不必填写。
3.各相关学院负责审核推荐,并将审核无误后的各项目申报书电子稿发送至电子邮箱:scf@zjhu.edu.cn。
4.师范教育创新工程是省中小学教师培养的示范性项目,具有师范生培养的二级学院需高度重视,要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师范专业培养特色与优势,认真组织、相互协同,努力提升项目申报书的质量和竞争力。对于入选的“师范教育创新工程”建设项目,学校后期会给予适当的经费支持。
5.联系人:胡水星、沈陈锋
教务处
2017年7月15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三五’师范教育创新工程”项目建设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