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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四届湖州师范学院/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四届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2018-04-2716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发出《关于举办“建行杯”第四届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的通知》(浙大创赛组〔20185号)。对接全国大赛,本届浙江省大赛设1个主体赛和2个分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和留学生组)。(附件一)参照浙江省大赛有关通知,我校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设1个主体赛,同时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和留学生组2个分赛道。为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资源对接平台,同时为第四届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培育优秀作品,特举办第四届湖州师范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  扎根中国大地书写人生华章

    二、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将邀请校内专家、资深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专业人士组成评委会,按照不同阶段有关程序进行评审。

    三、参赛项目要求

(一)主体赛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

参赛项目须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以“红色启航小分队”(以红色基因传承为特色的项目)、“绿色发展小分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的项目)、“蓝色创新小分队”(与海洋强省关联的项目)或项目团队组团等形式,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山区和海岛,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将我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推广性和实效性,须主动对接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参赛项目可在主体赛和本赛道之间自主选择,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三)留学生组 留学生组为浙江省特色赛道,参照主体赛的要求,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

 四、参赛对象

(一)主体赛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5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即201838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3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即201838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85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5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即201838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本科生或研究生,含全日制专业硕士,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或研究生,含全日制专业硕士,不含在职生)。

(三)留学生组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其中中国籍学生不超过2人。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留学生(本科生或研究生)。

   五、比赛流程

校级优秀获奖作品将推荐参加省级赛事。校级比赛由参赛报名、校赛预选、校赛决赛三个环节组成。

   六、赛程安排

主体赛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均采用文本评审和现场答辩两个比赛环节;针对留学生组,视报名情况再行确定。

1、动员部署阶段(201852日前)

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动员部署,明确大赛步骤和评审标准,筛选符合竞赛要求的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组建参赛团队。各学院在充分动员和酝酿的基础上,协助团队选聘指导老师。指导老师也可由参赛团队根据实际需要在校内外自行聘请。

2、比赛准备阶段

1)报名阶段(201852日—2018520日)

学校预赛采取项目申报方式进行。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组织选拔若干优秀作品,由参赛团队负责人认真填写立项申请表,于201852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立项申请表一式两份(含书面稿和电子版)以及学院项目汇总表上交到商学院教学办公室(36#507,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02603@zjhu.edu.cn

520日前,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者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

2)资格审查阶段(20185212018525日)

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文本进行审查。

3、决赛阶段(2018527日)

学校决赛采取书面评审(占比20%)加现场答辩(占比80%)的形式进行,时间在2018527日。

竞赛评审委员会将邀请专家对入围决赛的作品进行书面评审和现场答辩,最终评审出校级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并从中挑选优秀作品推荐参加第四届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七、参赛材料要求

1、创意组选手按要求填写《湖州师范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意组项目申报书》(附件二)并附上完整创业计划书。

2、初创和成长组选手按要求填写《湖州师范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初创和成长组项目申报书》(附件三、四)并附上完整创业计划书。就业与创业组和留学生组如未注册公司,按创意组申报;如已经注册公司,按初创和成长组申报。

3、创意组根据团队创新创意设计撰写项目计划书,初创和成长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创业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

   八、大赛奖励

本次大赛设金、银、铜奖若干,由学校统一颁发获奖证书。优秀项目有机会获得学校创新创业学院或风险投资机构的资金支持创业,商学院提供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

九、联系方式

学院竞赛指导QQ

群 号:607770920

咨询:商学院教学办公室:36号楼507

联系人:李老师

咨询电话:0572-2321561

    十、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广泛宣传发动,严格规范、精心组织安排,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最大支持和帮助。并以此次比赛为契机,以赛促学、以赛促练,积极推进我校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申报项目通知及推荐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