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州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方案》,学校审核评估整改工作分成17个整改分项,由相应职能部门牵头、协同单位协同稳步推进。根据审核评估整改工作安排,现对整改分项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根据整改方案中牵头单位填报的《审核评估分项整改工作方案》,结合审核评估实际整改情况,由整改分项牵头单位填写《审核评估整改分项进展情况自评表》(附件2),对前一阶段整改工作进行自评自查,并对下阶段工作的推进提出建议。《审核评估整改分项进展情况自评表》由牵头单位签字盖章,9月30日前纸质稿一式一份递交,电子稿同时发送。
2.在综合审核评估整改分项进展情况的基础上,学校适时成立审核评估整改工作专项督查组,专项督查各单位整改情况。
联系人:魏嵘,2321996;沈阳,2321995,shenyang@zjhu.edu.cn。
附件:
1.《湖州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方案》
2.《审核评估整改分项进展情况自评表》
教务处
2018.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