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2018-11-272

各相关学院、项目负责人: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立项的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8327号)(附件1)要求,经研究,现组织开展我校立项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6年立项的8项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20项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2015年公布立项且尚未结题的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13项(项目结题验收清单见附件2)。

二、验收方式

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学校将成立专家组,对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的实施及完成情况进行会评验收。课题负责人须提交相应验收材料,准备6分钟汇报PPT,同时进行现场答辩。专家组给出验收意见和结果,验收材料上报省教育厅审核。

已延期一次的2015年立项项目且本次不符合结题要求的,直接取消该项目。个别项目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参加结题验收的2016年项目,需填报《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附件3),经省厅审核同意后方可延期一年。

三、验收依据

1.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按照申报书计划进度如期开展教学改革研究,并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研究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

2.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课堂教学效果(学校组织专家进行随堂听课,当学期没课的提交45分钟课堂教学视频);符合申报书项目预期的成果和效果(包括成果形式、实施范围、受益学生数等)。

四、材料报送

请以学院为单位于1210日前报送结题验收材料(附件4)至教务处,电子稿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1.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一式五份,双面打印左侧装订),附件材料单独装订成册;若需提交课堂教学视频,请用U盘拷贝或发送邮箱。

2.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联系人:欧雯雯,电话:2321995,邮箱:oww@zjhu.edu.cn

备注:请注意区分湖州师范学院和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的项目归属。

 

附件:

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立项的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8327号)

2.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清单

3.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

4.结题验收材料表格

 

 


    附件下载.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