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双学科”复合型高中教师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普通高校师范生培养绩效激励办法(试行)》的精神,全面提升师范类人才培养质量,为浙江省基础教育现代化推进提供强有力的人力支撑。结合学校教师教育人才培养实际,提升师范生就业竞争力,根据《湖州师范学院“双学科”师范辅修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和《湖州师范学院本科生辅修制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设学院、专业名称及修读对象:
学院名称 | 辅修专业名称 | 修读学分 | 学制 | 面向对象 |
教师教育学院 | 教育技术学 (师范) | 30 | 二年 | 2018级全体学生 |
社会发展与管理学院 | 历史学 (师范) | 30 | 二年 | 2018级全体学生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思想政治教育 (师范) | 30 | 二年 | 2018级全体学生 |
理学院 | 物理学 (师范) | 30 | 二年 | 2018级全体学生 |
生命科学学院 | 化学 (师范) | 30 | 二年 | 2018级全体学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