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为推进专业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推动专业自评自建,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1.所有在建本科专业(含专升本专业、国际教育专业)。有在校生但已停招的专业可以不参加专业自评;上半年申报过校一流专业培育的30个专业、下半年接受新专业验收的2个专业可以不参加专业自评。要求参加专业自评的专业清单见附件2,如某专业横跨二个类别,需撰写二份自评报告。
2.所有专业按教师教育类、文经管艺类、理工农医类分类评估。
二、评估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
三、评估程序
1.专业撰写自评报告。专业对照《国标》,认真开展自我评估,总结专业本科教学工作,查找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形成自评报告,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专业自评报告模板见附件1。
2.学院审查。学院专业评估工作小组对本学院专业近一学年建设情况进行审查,并对专业自评相关材料提出修改完善意见。
3.学校评估。在专业自评的基础上,教务处协同招就处、人事处、学科处、学生处、团委等职能部门对2018-2019学年在建专业开展数字化评估工作。
四、材料递交
1.附件2中要求参加专业自评的专业撰写自评报告,纸质稿一式一份递交给二级学院。
2.学院汇总、审查。11月2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递交专业自评报告、2018-2019学年本科专业评估汇总表(盖章,均一式一份),电子稿同时发送。
联系人:沈阳;2321995;shenyang@zjhu.edu.cn ;明达楼213室。
附件:1.湖州师范学院专业自评报告(模板)
2.2018-2019学年本科专业评估汇总表
教务处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