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践教学信息公告

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我校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题验收和级别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2020-05-092

各二级学院求真学院

根据学校对于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0年上半年的结题验收和级别认定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结题验收

已获高教司所颁发的结题证明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提交结题验收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项目合作协议书、相关结题材料(如:向企业提供的结题申请书或项目验收申请书)、高教司所颁发的《结题证明》,以及项目成果相关支撑材料。以上材料均需要提供复印件一式一份,并且按照顺序排放(不需装订),《结题证明》除提供复印件外还需单独提供原件供审核所用(审核后返还),所有材料放入一个档案袋(一人一档案袋或夹子)。

二、级别认定

根据学校对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级别认定的规定,项目结题后可以申请认定为司厅级教改项目,若在项目建设期间或者结题后一年内在我校学报或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发表项目教学研究与改革成果1篇则可申请认定为省部级教改项目(须为与项目直接相关的育人成果,须以学校为第一单位,并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级别认定只能认定一次。

申请参加级别认定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填写级别认定申请表(附件1),申报省部级教改的项目还需要提供在我校学报或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发表项目教学研究与改革成果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正文等),所有材料一式一份,可用夹子固定,无需装订。

三、其他说明

所在学院对材料进行汇总、审核、确认并填写汇总表后(附件2,需签字和盖章)统一交至教务处222办公室,汇总表电子稿发至scf@zjhu.edu.cn,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31日。

教务处对一些常见问题进行了整理和答复(附件3),请各项目负责人和所在学院负责人对相关内容进行阅读。若有疑问可以联系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办公室电话1133,手机短号696700。 

 
附件1:湖州师范学院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级别认定申请表

附件2:湖州师范学院2020年上半年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题验收和级别认定汇总表

附件3:关于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相关说明

附件4: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汇总表(湖州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