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推进高等教育“回归常识、回归本分、回归初心、回归梦想”,建设一流本科教育,落实质量报告发布制度,及时反映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状况与审核评估整改情况,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质量报告》是对学校上一学年教育教学状况的全面总结,是建立健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学校办学状况向社会的全面展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质量报告编制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在全面反映情况基础上,紧扣本科教学工作,着重阐述学校在本科教育教学方面所做的重点工作(审核评估整改工作),展现学校教学改革亮点、成就和经验;要用客观数据和具体事例向社会公众展现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状况,并据此做出科学分析与评价;应注重反映学生学习效果和教学资源使用效率情况,注重反映学生和社会用人单位满意度。
二、主要内容
《质量报告》应紧紧围绕本科人才培养工作核心,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既要反映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共性,又要充分反映自身的优势与特色,展现学校在本科教学尤其是加强一流本科专业和一流本科课程,让专业特起来、课程优起来、教师强起来、学生忙起来、管理严起来、效果实起来,形成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果。本次《质量报告》还要求列入审核评估整改专题,向社会公开发布持续改进情况。
(一)本科教育基本情况。包括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及服务面向、本科专业设置情况,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情况及本科生所占比例,本科生源质量情况等,审核评估持续改进情况。
(二)师资与教学条件。描述学校师资队伍数量及结构情况、生师比、本科生主讲教师情况、教授承担本科课程情况,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情况,教学经费投入情况,教学用房、图书、设备、信息资源及其应用情况等,审核评估持续改进情况。
(三)教学建设与改革。揭示教学过程各主要方面和关键环节,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等。特别是培养方案特点、开设课程门数及选修课程开设情况、课堂教学规模、课堂教学改革、实践教学、毕业论文(设计)以及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开展产教融合情况等,审核评估持续改进情况。
(四)专业培养能力。展示本科专业培养能力和发展水平,主要描述专业概况、突出特色、优势、问题及困难等。包括主要专业的培养目标、教学条件、人才培养等情况,特别是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与社会人才需求适应性、培养方案特点,专任教师数量和结构、生师比、教学经费投入、教学资源、实践教学及实习实训基地,立德树人落实机制、专业课程体系建设、教授授课、实践教学、创新创业教育、学风管理等概况。
(五)质量保障体系。阐述学校人才培养中心地位落实情况、校领导班子研究本科教学工作情况、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日常监控及运行、规范教学行为情况,本科教学基本状态分析,开展专业评估、专业认证、国际评估情况等,审核评估持续改进情况。
(六)学生学习效果。呈现学生学习满意度、应届本科生毕业情况、学位授予情况、攻读研究生情况、学生转专业情况、就业情况、社会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评价、毕业生成就等,审核评估持续改进情况。
(七)特色发展。总结学校在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特色和经验。
(八)需要解决的问题。针对影响教学质量的突出问题,分析主要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及建议。
三、编制要求
(一)数据要求
财务数据按自然年度统计(2019.1.1-2019.12.31),教学数据(学生、教师、专业、课程等)按照2019-2020学年统计(2019.9.1-2020.8.31)。
(二)格式要求
1.标题:黑体小二加粗居中,单倍行距。
2.一级标题:黑体小三顶左,单倍行距。
3.二级标题:黑体四号顶左,单倍行距。
4.三级标题:黑体小四顶左,单倍行距。
5.段落文字:宋体小四,两端对齐书写,段落首行左缩进2个汉字符。行距20磅。
6.表格:表名置于表的上方,宋体五号居中,表格内文字为宋体,大小根据表的内容自行调整。
7.图:图名置于图的下方,宋体五号居中,单倍行距。
四、编制分工
(一)职能部门根据“职能部门支撑数据填报分工表”(表1),负责统计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支撑数据,填报对应表格(见附件2);同时根据“职能部门分块内容撰写分工表”(表2),由责任部门牵头撰写《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相应分块内容,并做好分块“审核评估持续改进情况”的撰写。需要相关职能部门之间协调统计数据或撰写报告的,请责任部门负责及时沟通,务必确保编制工作顺利进行。
表1 职能部门支撑数据填报分工表(支撑数据目录详见附件1)
支撑数据目录 | 责任部门 | 主要协作单位 |
1、15、16、17、18、19、20、21、23、24、26、28、29 | 教务处 | 人事处 |
2、5、27 | 人事处 | 教务处 |
3、4、25、32、33 | 招就处 | 教务处 |
6、7 |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 / |
8、9 | 图书馆 | / |
10 | 公共事务管理处 |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
11、12、13、14 | 计财处 | 教务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
22、30 | 外事处 | / |
31 | 体育学院 | 教务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