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本科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学校本学期将试行开展本科专业课程评估。为进一步做好课程评估工作,现通知如下:
1.考虑到专业课程有其专业特性,请学院牵头,结合《湖州师范学院课程质量参考标准》(附件2),组织拟定各专业课程质量标准,作为后续开展各专业课程评估的依据。
2. 10月20日前,拟定的各专业课程质量标准经学院各专业建设委员会审核、学院审定后,以专业为单位,学院统一整理后递交教务处。
3.联系人:阮冬生(2321246,01967@zjhu.edu.cn)。课程评估工作另行通知。
附件:
1.《本科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2. 《湖州师范学院课程质量参考标准》
附件下载:点击下载.rar
教务处
2020.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