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公布首批校级产教融合学院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湖师院校办发〔2018〕49号)文件精神以及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对2018年立项的6个产教融合学院项目进行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验收
(一)学院准备验收材料
由各学院组织对本单位2018年产教合作教育项目进行验收准备,由项目负责人填写《产教融合学院项目验收报告》,并准备好汇报内容。
(二)学校项目验收
由教务处牵头组织学校产教融学院项目验收工作,各产教融合学院项目负责人采用PPT汇报的方式对本单位校级产教融合学院的开展情况进行展示,内容包括:产教融合学院项目的实施情况,主要完成工作,标志性成果,经费使用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下阶段的工作思路)。汇报时间不超过8分钟。
二、有关要求
各学院高度重视首批校级产教融合学院项目的验收和考核工作,验收及考核结果将与学院年度教学工作评价挂钩,并影响后续相关项目的申报和推选工作。
三、时间安排
学院准备时间:2021年9月 7日-9月24日
学校验收时间:2021年9月27日- 10月13日
各学院请于2021年9月27日前,将《产教融合学院项目验收报告》(纸质稿)提交至明达楼212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产教融合学院项目验收报告》(电子稿)和汇报PPT(电子稿)发送至fhh04012135@zjhu.edu.cn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