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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湖州师范学院基础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2021-10-09201

各学院,各共建教师发展学校,各附属学校,各中本一体化试点项目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教师教育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湖州师范学院基础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项目由“三类学校”教师牵头与湖州师范学院教师联合申报。

二、项目类型

选题围绕教师发展学校建设、教育实践课程设计、教育教学实习实践指导工作、实习指导教师队伍建设、中本一体化培养过程等基础教育教学中的重点、难点或热点问题等;具有较好研究和实践基础,预期成果具有较高的推广和应用价值。

本次立项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重点项目资助1万元,一般项目资助0.5万元。

三、成果要求

成果形式有论文、研究报告、校本课程方案等,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2022年11月组织中期检查

研究成果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主题鲜明,观点准确;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体现理论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坚持问题导向,研究现实问题,提出真知灼见。

四、申报名额

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每一个“三类”学校申报不超过3项。如果“三类”学校兼两种以上属性,不超过5项。

五、项目数量

根据申报项目的数量与质量,最终确定立项数。

六、申报流程

(一)即日起至118日,申报团队填写《湖州师范学院基础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三类”学校进行初审,并按照限额择优向湖州师范学院推荐,填写《湖州师范学院基础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并将上述2份材料电子版发送至01419@zjhu.edu.cn,纸质版1份)邮寄送至浙江湖州市吴兴区二环东路759号湖州师范学院教务处教师教育管理212室

(二)11月中下旬湖州师范学院组织项目评审,并公布立项情况。 

联系人:湖州师范学院教务处教师教育管理方浩翰老师0572-2321133。


附件:1.湖州师范学院基础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doc 

      2.湖州师范学院基础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湖州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