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项目主持人:
根据2021年度湖州师范学院基础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进度安排,经研究,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湖州师范学院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1年度湖州师范学院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立项项目清单见附件1)。
二、验收方式
学校将成立专家组,对项目的实施及完成情况进行结题验收,项目主持人须提交相应验收材料,专家组给出验收意见和结果。
三、验收依据
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度湖州师范学院基础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中的成果要求及项目申报书所承诺的预期成果和效果进行验收。
四、材料报送请各项目主持人于2023年10月9日前报送结题验收材料至教务处。逾期不再受理。纸质稿送至明达楼216室,电子稿同步发送至02997@zjhu.edu.cn。材料如下:
1.纸质版材料
《2021年度湖州师范学院基础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2)纸质稿一式五份,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研究成果单独装订成册,提供一份成果原件,三份成果复印件。特别说明:所提供的成果原件不予退还。
2.电子版材料
《2021年度湖州师范学院基础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2)及研究成果电子版,以姓名命名打包发送。
五、延期说明
未能达到结题标准的准许一次延期,延期时间不超过1年,需要提交延期申请(延期申请表见附件3)。
特别说明:本次未按期结题,且没有申请延期的项目,我校回收项目建设经费,并且在连续3年内就立项时所属单位与主持人教研项目不予立项。
联系人:胡江雨,2321079。
附件1:2021年度湖州师范学院基础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清单
附件2:2021年度湖州师范学院基础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附件3:2021年度湖州师范学院基础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延期申请表
教务处
2022年9月25日
附件1:2021年度湖州师范学院基础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