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化基于创新引领的创业教育,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5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的通知》要求,决定启动2025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国创项目”和“省创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项目均面向本科生申报。
1.创新训练项目旨在探索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改革,倡导以项目为载体、以学生为主体的创新性实验,注重研究过程,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学生在本科阶段得到创新性科学研究的锻炼。项目鼓励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的设计、实施、报告撰写以及学术成果交流等工作。项目选题既可源于指导教师的在研科研项目,也可由学生自主命题,鼓励指导教师将高水平科研项目作为大创项目的重要支撑。
2.创业训练项目旨在探索以实际或模拟的商业活动为载体,培养本科生的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项目以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由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条件
1.国创、省创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为湖州师范学院大二、大三、大四(只限被本校录取研究生的大四学生)学生个人。项目负责人一次只能负责一个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鼓励学生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跨学院的项目,由第一申请者所在学院申报。每个团队人数一般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组成员须有明确分工。2023年主持国创或省创项目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及2024年主持国创项目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项目主持人须在毕业前完成项目结题。
2.项目指导教师1-2名。国创项目校内指导教师需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历或曾指导学生在省级以上A类学科竞赛中获奖,以第一指导老师指导的项目不超过2项。对具有企业背景或工程背景的教师优先考虑,鼓励优秀企业家或行业专家担任创业训练及创业实践项目指导教师。2023、2024年国创项目未结题的第一指导教师及2023省创项目未结题的第一指导教师不能参与指导。
3.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项目研究时间过半时需提交中期报告等中期检查材料。创业实践类项目的实践周期可适当延长,申报时需要有完善的商业策划书。
三、结题要求
1.国创项目在结题验收前原则上需完成以下任务中的一项:
(1)以项目组成员为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1项发明专利,或2项实用新型专利。
(2)以项目组成员为第一作者发表课题相关论文1篇,要求论文被SCI、SSCI、AHCI、EI、MEDLINE、CSCD、CSSCI收录或发表期刊为北大核心及以上期刊,或以项目组成员为第一作者在正规期刊上发表课题相关论文2篇。要求论文中标明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项目和编号,论文署名湖州师范学院为第一单位。
(3)项目组成员获1项A-类及以上级别学科竞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荣誉,或2项A-类及以上级别学科竞赛省级三等奖及以上荣誉(成员须在团队中排名前3位)。
(4)应用并推广研究成果,将其转化为创业项目实体运营(以注册公司形式,法人须为学生团队成员,结题时须提交实际运营及运营成效相关材料),或参加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包括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和“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获得1项省级三等奖(同级别)及以上荣誉。
其中第4项结题条件仅适用于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所有成果取得时间须在课题立项期间。
2.省创项目在结题验收前原则上需要完成项目申报书中所列的一项预期成果。
四、申报立项流程
1.按照省教育厅通知要求,2025年度学校计划立项国创项目75项,省级项目130项。
2.本次国创项目、省创项目立项在前期校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基础上遴选,各学院组织本单位2025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排序前60%的学生填写国创、省创项目申报书。
3.项目申报采取系统录入方式进行,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①各项目负责人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在申报系统中按照项目类别填写项目申报书内容,系统操作方法参照《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快速使用指南-学生(见附件1)》,填报完成后先保存不提交。
②导出电子稿申报书(若导出的电子稿申报书思维导图等有缺失,可使用附件3对应的申报表),交由指导教师审阅并修改完善,指导教师须填写意见并签字,签字可用电子签名。
③经指导教师签字后的申报书交所在学院审核,学院审核通过后,在申报书上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敲章,形成定稿并转成PDF格式。
④学生再次登入系统,依据定稿对系统中的申报书内容进行修改并上传PDF版申报书,提交后联系指导教师在系统中完成审核。
⑤指导教师登入系统审核,审核通过后不再修改。
系统操作方法参照《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快速使用指南-指导教师(见附件2)》。以上申报流程请在5月14日下班前完成。
4.学院按照统一格式要求汇总填写《202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信息审核表(见附件4)》(将请勿改动信息表的格式内容,项目所属一、二级学科及编号(见附件5)。并于5月16日前将审核表纸质稿(需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统一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明达楼212室),申报书、审核表电子稿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注:申报书只用交电子稿,所有签名地方用电子签名,建议最后转成PDF格式。国创项目、省创项目全程采用系统管理,包括申报立项、季度报告、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
5.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省创项目和国创项目拟推荐立项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立项。
五、项目管理
1.请各学院充分发动、严格把关,组织优秀的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进行项目申报工作,各类科研和教学实验室、研究中心、实验教学中心、创新实验基地及资料室等应对项目开放。
2.国家级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资助经费每项约为1-2万元,创新训练项目资助经费每项约为1万元;省级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资助经费每项约为0.3万元,创新训练项目资助经费每项约为0.2万元。
3.项目立项后,原则上负责人及指导教师不得更换,对研究项目负全责,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研究的各项任务。
联系人:余斌,电话:2321133,邮箱:yb@zjhu.edu.cn。
附件1: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快速使用指南--学生.docx
附件2: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快速使用指南--指导教师.docx
附件4:2025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信息审核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