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
新学期的脚步日益临近,为切实保障开学初各项教学工作得以高效、有序且规范地推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运行工作
1、课程安排与授课计划
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正式上课,全体师生需严格按照课表正常上课。请各学院及时、准确地更新本学院任课教师及学生的课表信息,保证二者信息的一致性。同时,请各位授课教师于9月15日至10月12日期间,通过教务系统完成授课计划的上传工作,教学大纲需根据专业培养要求适时修订,授课教案需在每次课程授课前提交系统。
2、巡课安排
校领导等将在第一周深入教学一线进行抽查性听课,了解教师备课情况和学生学习状态,请各教学院长于9月15日上午7:45前到达32-102(监控室)参与集中巡课。各二级学院主要领导应在开学第一周内深入教学一线进行抽查性听课,了解本单位教师备课情况和学生学习状态。
3、选课事宜
本次选课时间为9月10日至19日,其中9月10日至14日为集中选课时段,9月15日至19日为补退选阶段。请各学院积极履行告知义务,确保每一位学生都能在此时间段内及时登录教务系统,顺利完成选课及补退选操作。待补退选工作结束后,请各位任课教师再次仔细核对选课名单,并为所授课程建立专门的交流群组,以便更好地开展日常答疑与辅导工作。
4、补(缓)考安排
补(缓)考定于9月17日至24日进行。各学院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在系统中完成排考工作,并将补(缓)考试卷按时提交至文印中心。
5、学籍异动管理
各学院要及时、妥善处理学生的学籍异动情况,全力确保学籍信息的准确性与完整性。若出现休学、复学、退学等学籍异动情形,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要求提交相应材料。对于转专业到新专业学习的同学,各学院应给予特别关心,安排专人做好课程对接、学业指导和心理关怀,帮助其尽快适应新专业的学习环境。
6、等级考试通知发布
全国大学外语等级考试以及浙江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等工作通知将于近期陆续公布,请各学院按照规定时间,及时将通知传达到位,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实践教学安排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校内外实践环节(涵盖专业实习、教育见习等)的管理。严格按照专业培养要求,选派专业教师全程跟进实践活动。实习开始前,原则上应由教师将实习生送至实习点,协同实习单位举行对接仪式,明确实习任务和要求、强调实习纪律要求、落实结对实习导师等。要做好《浙师智慧教师教育平台》和《校友邦》的资料上传工作,督促全体参加实践活动的学生按时提交所需相关材料。要强化对平台数据的及时监测与审核,确保实习过程记录详实、数据真实可靠。尤为关键的是,要将学生的实习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全力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
三、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
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明确职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在报送前,要对论文(设计)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核,坚决杜绝错报、漏报以及报错版本等情况的发生。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高标准、高效率地完成此项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专家库信息更新:请于9月10日前完成。各学院需仔细核对并更新本单位评审专家信息,填写《专家信息更新汇总表》,将电子版发送至实践教学科余斌邮箱(yb181818@zjhu.edu.cn)。
2、论文原文报送:请于9月15日前完成。各学院应组织专人在“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完成2024-2025学年度论文的上传填报工作,务必确保论文版本准确、格式规范、信息无误。
四、其他
1、各部门和二级学院做好开学前教学工作自查。检查教室、仪器设备、计算机、多媒体等,确保开学正常使用、场地按时开门;各学院需关注教材的落实到位情况,凡有“马工程”教材的课程,必须使用指定教材,严守课堂教学政治纪律,如有问题及时向教务处反馈。
2、授课教师应充分做好课前准备工作,精心讲授“开学第一课”。开学首周原则上不予批准代课、调课及停课申请,且教师调课、补课事宜不得安排于法定节假日期间。此外,需对新入职教师的教学工作予以重点关注,指派经验丰富的老师予以结对指导,助力其迅速熟悉各项教学规范,切实保障教学质量。
3、进一步强化外聘教师与校内教师同质管理,严格准入制度,严守课堂教学纪律和教学规范。对于所有拟承担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授课任务的外聘教师(含返聘、延聘等),各二级学院需在9月12日前办理好聘用手续,并向外聘教师传达学习学校相关教学管理文件,以切实保障教学质量。
4、其他未尽事宜,以学校最新通知为准
附件1: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日历
附加2:作息时间表
教务处
2025年8月31日
附件1: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日历
附件2:作息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