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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本科生实习实训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2025-09-1210

部门、二级学院

为加强我校本科生实习实训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确保实习实训实践工作安全、有序、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实习实训实践安全管理体系,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实习实训实践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二、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加强实习前安全教育,落实安全责任,从源头上防范安全风险。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立校、院、实习单位三级联动应急管理体系,明确各级职责,确保应急工作高效有序。

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必须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第一时间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减少损失。

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在应急处置中,始终将保障学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积极组织救援和救治。

信息畅通,及时上报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制度,确保突发事件信息传递及时、准确、畅通。

三、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习实训实践安全,落实管理措施。

强化安全教育各学院要在实习实训实践开始前组织安全教育,内容包括法律法规、安全常识、操作规程、应急处理等。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高温高压、生物样本等高危实验项目,必须进行专项安全培训与考核,实行安全准入制度。

加强场所管理校内实训实践场所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张贴安全标识、操作规程和应急流程。实验室应配备必要的消防、急救设施,定期检查更新,确保有效可用。校外实习实训实践原则上由学院统一组织,学生自行联系单位的,须经学院审批并签订安全协议。学院应与实习实训实践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责任,保障学生权益。

做好保险保障学生参加校外实习实训实践前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教务处为毕业生统一购买实习生校外责任保险,其余活动由学院或组织部门购买。

落实指导责任。学院应切实加强对指导教师的培训,督促其认真履行职责。指导教师是实习实训实践的直接责任人,须熟练掌握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技能;认真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并指导学生安全规范操作;严格过程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或事故苗头,应及时制止并上报学院;遇突发安全事故,须第一时间应急处置并按规定上报学院及学校相关部门。

明确学生责任学生是实习实训实践安全管理的参与主体,应遵守学校、学院、实验室、基地等实践场所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实习实训实践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防护;发现安全隐患或事故苗头,应及时报告指导教师或实验室管理人员。

四、应急处置

各学院要根据《湖州师范学院本专科生实习实训实践活动安全应急预案》要求,明确应急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五、责任追究

学校建立事故调查与责任追究机制。对因管理不善、教育不到位、操作不规范等导致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学生违反安全规定造成事故的,由学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造成集体损失的,按学校规定处理。

六、其他

请各部门二级学院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本科生实习实训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附件:

湖州师范学院本专科生实习实训实践活动安全应急预案

 

 

教务处

2025912

附件:湖州师范学院本专科生实习实训实践活动安全应急预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