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开课单位:
根据《全日制本专科考试工作管理办法》(湖师院发〔2025〕27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安排
本学期期末考试将于2026年1月16日和2026年1月19—23日进行。通识必修课(含大学英语(1)、(3)的机考)及教师教育类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详见附件1,各二级学院根据以上安排自行排定专业课程考试时间,1月16日各教学单位不安排学生其他任务,若有安排请提前调换。期末考试期间所有机房及教室用于期末考试,若有冲突请自行调换。
二、考前准备工作
(一)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
二级学院应在考试前分别召开教师和学生动员大会,开展考试工作培训,落实考前、考中、考后相关工作,在学生中开展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提醒大学英语机考需本人在学校指定机房登入考试,否则成绩作废。
(二)考试资格审核
考生缓考、补考、重修、重学和取消考试资格均应根据《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在考试前2周内完成相关申请。
排考数据维护
教务处做好排考考场信息维护,各二级学院做好考核方式核对,确保排考数据准确。
(四)考核命题与试卷管理
1.命题要求:命题须覆盖课程教学大纲,遵循“基本题50%、综合题30%、难度题20%”结构。试卷重复率不得超近三年试题30%,AB卷重复率低于20%。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一般为120分钟。
2.送印时间:各学院严格按照命题程序完成命题及审核工作,并根据学校确定的卷型于12月19日前将试卷统一送学校文印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3.试卷管理:职能部门和各二级学院都要高度重视试卷的保密工作。命题、审题、印刷和保管等所有接触试卷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暗示、泄露试题内容。违者按教学事故追究其责任,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
三、考务组织与监考安排
1.通识必修课由教务处统一排考,专业课由各二级学院负责排考。期末考试排考请于12月12日前完成,补考、缓考排考请于2026年3月1日前完成。
2.每考场至少2名监考(60人以上考场需3人),监考教师须参加学院培训,履行《监考工作规程》中的各项规定,熟悉《考场规则》,合理处理突发情况。无人监考班级由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安排专人负责试卷收发与巡查。
四、试卷评阅与成绩录入
1.试卷评阅:期末考核成绩的评定应依据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凡卷面分数有改动,一律要有阅卷人签名。
2.成绩比例:平时成绩占比40%-50%,期末成绩占比60%-50%。凡期末考试成绩文科课程(含外语)在55分以下、理(工)科课程在50分以下者,则以考试成绩作总评成绩,不参考平时成绩。
3.成绩录入:考试结束后5日内录入教务管理系统,考试结束10日内做好试卷分析报告和课程目标达成度分析报告。
4.成绩复核:学生对成绩有异议,可于每学期开学初1周内提交《课程成绩复核申请表》,逾期不予受理。
五、补(缓)工作安排
补(缓)考计划于2026年3月11日至3月18日进行,请于2026年3月1日前完成补(缓)考课程的排考工作,补(缓)考试卷于2026年3月3日前统一送学校文印中心。
六、材料存档要求
各学院须按照《本专科课程考核档案材料存档规范》整理试卷、成绩单、试卷分析等材料按时完成归档。
请各二级学院、开课单位根据《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日程表》(附件2)做好本学院、本单位相关工作。本通知未尽事宜,参见《全日制本专科考试工作管理办法》(湖师院发〔2025〕27 号),请各学院严格执行。
教务处
11月17日
附件1
通识必修课及教师教育类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
考试时间 | 上午 (9:00—11:00) | 下午 (14:00—16:00) |
1月16日 (周五) | 《大学英语(3)》机考 | 《大学英语(3)》机考 |
1月19日 (周一)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大学日语(1)》 《大学英语(1)》机考 | 《大学英语(3)》模块课 《大学日语(3)》 《大学英语(1)》机考 |
1月20日 (周二)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大学英语(1)》机考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1月21日 (周三) | 《高等数学》类课程 | 《心理学基础》 |
1月22日 (周四) | 《大学物理》类课程 | 《教育学基础》 |
注意事项:
1.本学期《大学英语(1)》和《大学英语(3)》采用上机考试的方式,1月16日、1月19日及1月20日上午,全校机房用于大学外语考试,若有冲突请自行调换。
2.《大学英语(3)》模块课、《大学日语(1)》和 《大学日语(3)》仍为笔试。
附件2
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日程表
序号 | 工作内容 | 时间 | 实施单位 | 备注 |
1 | 期末排考前准备 | 11月初 | 教务处 | 考试教室信息维护 |
11月19日前 | 各二级学院 | 考试考核方式核对 | ||
2 | 考核命题 | 12月19日前 | 各开课单位 | |
3 | 排考工作 | 12月12日前 | 教务处、各二级学院 | 完成正方系统内排考 |
4 | 试卷送印 | 12月19日前 | 各开课单位 | 根据学校随机确定的卷型后由各开课学院统一送卷至校文印中心 |
5 | 考试材料袋制作 | 12月19日前 | 教务处 | |
6 | 考试资格审核 | 12月10日前 | 各二级学院 | 根据相关规定做好学生缓考、取消考试资格等的审核 |
7 | 考风考纪宣传教育 | 12月13日前 | 各二级学院 | |
8 | 排考结果查询 | 2026年1月5日前 | 各二级学院 | 通知老师、学生分别登录正方系统查询监考和考试场次 |
9 | 期末考试 | 2026年1月19日-23日 | 教务处、各二级学院 | 做好考试期间相关工作 |
10 | 成绩录入 | 2026年1月28日前 | 各开课单位 | 任课老师除完成成绩录入工作外,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后续工作 |
11 | 考核材料归档 | 各二级学院 | 各学院自定时间 | |
12 | 补(缓)考排考 | 2026年3月1日前 | 教务处、各二级学院 | 完成正方系统内排考 |
13 | 成绩复核 | 2026年3月 | 教务处、各二级学院 | 对成绩有异议的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
14 | 补(缓)考试卷送印 | 2026年3月3日 | 各开课单位 | |
15 | 补(缓)考 | 开学第1-2周 | 教务处、各二级学院 | |
16 | 补(缓)考成绩录入及材料归档 | 考试结束后一周内 | 各二级学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