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实习教学管理,提升实习教学效果,确保2026届非师范专业实习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实习工作的意见》(高教〔2026〕1号)和《湖州师范学院本科生非师范专业实习管理办法(试行)》(湖师院发〔2021〕8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6届非师范专业实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学院应当秉持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以提升实践能力为目标,严格落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建立并完善校企协同管理机制。通过配备“校内 + 校外”双导师,强化对全过程的指导与监督,确保实习工作能够安全、有序且高效地推进。切实注重能力素质导向与数智赋能,着力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精神以及社会责任感。
二、组织与领导
学院成立由分管教学副院长担任组长的实习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并落实实习实施方案,包括实习动员、岗位落实、过程管理、安全教育和考核总结等工作。
三、实习形式与时间安排
(一)实习形式:实习主要分为集中实习、分散实习、自主实习。学生可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由学院联系安排实习单位。自主实习需经家长同意并提交《学生自主实习申请表》(附件1),经学院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
注:申请自主实习的学生需自行联系实习单位,按要求提交《学生自主实习申请表》(附件1),经家长同意、学院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自主实习。学院应对学生选择的实习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和专业相关性审核,确保学生到专业对口的单位实习,保证专业实习质量。学院要加强过程管理,监督其有效完成专业实习。
(二)实习时间: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习时长不少于规定周数(原则上不低于8周)。具体时间由各学院结合专业特点安排,需于实习开始前报教务处备案。
四、实习安全管理
(一)学院安全管理职责
1.建立安全责任体系。学院应成立实习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指导教师、辅导员的安全责任,建立“学院—指导教师—学生”三级联络机制,确保通信畅通,确保责任到岗、落实到人。
2.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实习开始前,学院须开展全覆盖的安全教育专题培训,内容应涵盖实习纪律、交通安全、住宿安全、食品卫生、人身财产保障、个人信息保护及紧急避险自救知识等,并留存培训记录。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学生不得参加实习。
3.严格实习单位安全审查。在考察和确定实习单位时,须进行安全资质审查和实地考察,评估其安全生产条件和管理水平。严禁安排学生到无资质、安全设施不全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实习。学院要树立安全底线意识,确保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
4.完善应急预案与处置。学院需制定详细的《实习安全应急预案》,明确紧急联系人及处置流程,并于动员大会上向师生宣讲培训。发生突发安全事件时,应第一时间启动预案,妥善处置并按规定上报,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二)指导教师安全职责
1.熟练掌握安全技能与落实教育。校内指导教师作为实习实训实践的直接责任人,必须熟练掌握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技能;认真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引导和安全纪律教育,明确告知实习岗位潜在风险及防范措施。
2.加强过程安全监控。指导教师须定期通过实地走访、电话、网络平台等方式与学生联系,动态掌握学生实习位置、身体状况和安全情况。如发现学生擅自离岗、失联或处于危险环境,须立即上报学院并采取应急措施。学院要会同实习单位强化实习全过程安全管理,建立并落实学生安全日报、周报制度,加强实习安全监测和摸排。
3.协同处置突发事件。遇有安全事故隐患或事故苗头,应及时制止并上报学院;遇突发安全事故,须第一时间进行应急处置并按规定上报。
(三)学生安全纪律要求
1.所有学生实习前须与所在学院签订《实习安全承诺书》(附件2),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2.严格遵守学校、学院及实习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岗位操作规程,注意安全防护,严禁违规操作。切实提高实践能力,不得从事与实习无关的高风险活动。
3.保持通信畅通,主动与指导教师保持联系。如遇紧急情况,应立即向实习单位、指导教师或公安机关求助,并及时向学院报告。
五、具体要求
(一)学院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根据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会同实习单位共同制定实习大纲和方案,明确实习目标、任务、考核标准以及指导教师职责、指导学生人数和指导内容等,科学安排实习时间和流程。经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查同意后,将实习大纲和专业实习方案电子版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各学院应加强实习基地的建设与管理,严格按照学校实习基地建设要求,梳理现有基地,拓展与专业密切相关的高质量单位,与其建立新基地。对连续三年无实质合作的“僵尸基地”予以取消。新增实习基地需填写《校外实习实践教学基地申请表》(附件3),报教务处审批认定。通过认定新增基地应按要求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并报教务处备案。其他实习基地协议在履行期内无需重复签订,已过期的需补签。各学院应安排专人负责与基地对接,签订实习协议,实习前在实习平台(校友邦)完善基地信息并上传合作协议。
3.实习开始前,各学院应上报《专业实习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4),组织学生学习相关文件和制度,进行实习安全教育和签订《实习安全承诺书》(承在实习平台可在线签字或将纸质版签字后拍照上传)。同时,各学院需制定《实习安全应急预案》,明确紧急联系人及处置流程,并于动员大会上向实习学生和指导教师宣讲培训。
4.各学院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专业实习过程质量监控,积极与实习单位沟通,做好实习期间学生实习、教师指导情况的检查工作。实习实行“双导师制”,为每位学生配备校内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导师。通过实习平台(校友邦)开展实习管理工作,对学生实习过程进行监管,定期检查,提醒指导教师在平台完成批阅等工作(操作指南见附件10)。
5.各学院加强实习过程管理,加强实习基地的走访联系,了解学生实习情况,及时解决和处理实习中的问题,保证实习环节顺利进行。
(二)指导教师职责
1.每位校内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0人。
2.校内指导教师应加强对实习学生的思想、安全、纪律等方面的教育。
3.校内指导教师应与实习单位导师建立联系,共同指导与督促学生按计划完成专业实习任务,指导学生完成专业实习相关材料。
4.及时登录实习平台批阅学生实习周记和实习报告,监督实习过程,并帮助学生解决实习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遇有重要情况应当立即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操作指南见附件10)。
(三)学生专业实习要求
1.所有学生实习前须与所在学院签订《实习安全承诺书》(附件2),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实习期内原则上不能变更实习单位,如有特殊原因需变更实习单位,须征得家长、原实习单位和校内指导教师同意。擅自离岗者,不得参加实习成绩评定,其间发生的一切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
2.自主实习的学生应于专业实习开始前向所在学院提交《学生自主实习申请表》,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自主实习。
3.认真学习专业实习有关管理规定,端正态度,按要求完成各项实习任务。在实习期间通过实习平台(校友邦)记录个人实习全过程,填写实习相关信息,记录实习周记(附件5),撰写实习报告(附件6)等(操作指南见附件10)。
4.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应服从指导教师的管理,主动与指导教师保持联系,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岗位。确因特殊情况请假的,3 天内(含 3 天)须经实习单位同意并报指导教师批准;3 天以上除需经实习单位同意外,还须报学院实习领导小组批准。因病因事请假超过总实习时间三分之一及以上者,不得参加实习成绩评定,不得登记实习学分。擅自离岗者,不得参加实习成绩评定,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5.遵守实习单位、岗位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
6.遵守学校对专业实习的其他有关要求。
7.专业实习结束后,实习学生须按时返校。如果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返校的,应向所在学院提前提交书面申请,并履行相关请假手续。
六、规范考核与材料归档
(一)实习结束后,各学院应组织实习工作总结交流,形成书面总结。总结内容应包括专业实习执行情况、指导方法、质量分析与评估、存在问题、解决措施、经验体会和建议等。
(二)实习结束后,学生提交实习周记、总结和实习报告。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打分,填写《专业实习成绩考核评估表》(附件7)。各学院根据实习单位评价、指导教师评价以及学生实习情况和提交材料进行综合评分。各学院将《专业实习成绩鉴定表》(附件8)签字盖章后,将一份归入学生档案,一份留档保存。同时,各学院应统计汇总《专业实习成绩汇总表》(附件9)。
(三)实习结束后,学院按“一生一档”要求做好归档,及时对专业实习工作进行总结,完成学院专业实习工作总结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持续改进,提高专业实习质量,并做好专业实习材料归档工作。
(四)各类材料目录
1.自主实习申请表
2.实习安全承诺书(学生可在线签字或拍照上传签字纸质版)
3.校外实习实践教学基地申请表
4.专业实习学生情况汇总表
5.专业实习周记(学生可在线提交)
6.专业实习报告(学生可在线提交)
7.专业实习成绩考核评估表
8.专业实习成绩鉴定表
9.专业实习成绩汇总表
10.“校友邦大学生实习实践管理平台”操作指南
11.实习工作总结
12.实习大纲
13.专业实习方案
14.实习安全应急预案
15.实习基地合作协议
教务处
2026年3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