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践教学信息公告

关于开展校级现代产业学院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2026-03-1610

各相关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教高厅函〔202016号)《湖州师范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建设与管理办法》(湖师院发〔202168号)有关要求,为全面总结我校首批校级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经验,检验建设成效,现决定开展校级现代产业学院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本次验收对象为2022年公布认定的72021年度校级现代产业学院(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内容

验收工作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重在实效”的原则,依据《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点认定指标》,重点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开展综合评价:

(一)建设定位与管理机制:重点考察产业学院发展定位、多主体协同育人机制、理事会(董事会)运行情况、管理制度建设及管理运营团队配置。

(二)资源投入与支撑条件:重点考察与合作企业的软硬件资源投入情况、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水平以及地方政府支持力度。

(三)人才培养与教学改革:重点考察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课程体系重构、教学方法创新、教学资源建设以及“双师型”教学队伍建设情况。

(四)产学合作成效:重点考察产学合作专业建设、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实践教学开展及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五)人才培养成效:重点考察毕业生就业质量、教育教学成果奖、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及学生竞赛获奖情况。

三、验收方式与程序

本次验收采取学院自评专家评审相结合方式进行。

(一)单位自查与材料提交

1.各产业学院对照《现代产业学院建设与管理办法》进行全面总结,按要求填写《现代产业学院验收自评报告》(附件2、《校级产业学院验收自评表》(附件3)和相关支撑材料,确保内容真实、数据准确。

2.请于2026415日前,将附件2、附件3和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稿(一式份,所在学院盖章)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明达楼212)刘涛涛老师处,同时将电子版(含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02617@zjhu.edu.cn

(二)专家评审(2026年4月)

教务处组织专家开展综合评审,通过查阅材料、听取汇报、实地走访等形式进行评议,形成评估结论与改进建议。

(三)结果公布与处理

1.教务处汇总专家评审意见,提出验收结论建议。验收结论分为“通过验收”和“暂缓通过”。

2.验收结果经审定后公布。对“暂缓通过”的产业学院,给予半年整改期。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按照《湖州师范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建设与管理办法》“退出机制”,终止建设并摘牌。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相关学院和产业学院要充分认识验收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全面梳理建设成果、查找存在问题、明确发展方向的重要契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总结验收工作。

(二)实事求是,突出实效。总结材料应紧扣建设任务,突出重点和亮点,用数据和事实展示建设成效,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严禁弄虚作假。

(三)以验促建,持续发展。要以验收工作推动产业学院深化改革,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切实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地方产业发展能力。

 

附件:

1.校级现代产业学院一览表

2.校级产业学院验收自评报告

3.校级产业学院验收自评表

 

 

 

教务处

2026316

附件1:校级现代产业学院一览表.xlsx

附件2:校级产业学院验收自评报告.docx

附件3:校级产业学院验收自评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