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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师范大学 深化教师教育校地协同培养工作方案

来源:教务处2026-04-2010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及国家、浙江省关于教师教育改革的最新精神,健全“高校-政府-中小学”协同育人机制,推进学校师范生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推动实习、就业一体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基础教育改革发展为导向,坚持“统筹规划、分区对接、拓展资源、协同育人、动态管理”的原则,巩固与深化校地合作关系。通过建立“名师工作室”等载体,汇聚一线优质教育资源,构建布局合理、类型多样、合作深入、运行高效的师范生教育实践基地网络。通过“划区建设、精准对接”,打通从招生、培养到实习、就业的完整链条,服务浙江省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工作目标

构建一个“布局科学、责任明确、运行高效、成果显著”的师范生实践基地网络,最终实现“实习促就业、就业导实习”的良性循环。具体包括:

(一)基地网络全覆盖。以学院为责任主体,通过“分区对接”,实现对浙江省内各地市优质基础教育资源的精准覆盖,重点保障优质生源地和“紧缺急需”教师需求区,营造实现“实习即预就业,基地即就业地”的良好局面。

(二)合作内涵再深化。参照浙江省教师发展学校建设标准,建设一批集“教学实践、教研合作、师资互聘、就业直通”于一体的示范性实践基地。

(三)实习就业一体化。构建“实践培养—岗位试用—就业录用” 的良性循环链条,推动实习过程与师资招聘试用环节有机衔接,显著提升实习生的留岗就业率。

(四)名师资源广汇聚。在各相关学院普遍建立“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将其打造为汇聚基础教育一线智慧、反哺师范生培养的品牌项目,显著提升师范生职业素养与从教能力。

三、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

(一)学校层面(统筹协调)

1.顶层设计与统筹协调。审定整体工作方案,划定各学院“分区对接”责任区,制定配套政策与考核标准,统筹协调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各地市教育局的对接。

2.资源保障与条件支持。保障好师范生教育实践专项经费,协调解决基地建设中的重大事项。

(二)学院层面(责任主体)

各师范生培养学院是分区对接工作的责任主体

1.组建专班。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任组长,专业负责人、骨干教师为成员的“基地建设工作专班”。

2.落实责任。学院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需亲自带队走访责任区内教育行政部门和优质中小学,落实基地签约、导师聘任及实习就业对接工作。

3.常态化联络。在责任区内设立联络员,保持与当地教育局、教研室的常态化沟通,及时掌握招聘动态与改革需求。

4.信息维护与需求对接。负责对学院原联系的实践基地进行系统梳理,更新关键联络信息,确保准确有效。同时,对接责任区内基地,精准摸排并汇总各基地2026年下半年的实习岗位需求(学科、人数、时间)及2027年的教师招聘需求,形成动态需求台账,为实习安排和就业推荐提供精准数据支持。

5.强化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设。优先聘请责任区内基地学校的特级教师、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教研员等,进入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开展讲座与培训。

四、主要任务

(一)落实“分区对接”,构建精准对接网络

1.全面梳理,完善信息台账。对全校现有教育实践基地进行全面盘点。由原联系学院负责,核查运行状态,完善关键联络信息,建立动态更新的基地信息库。对于责任区调整涉及的基地,做好管理权限的移交与衔接,确保“新老交替”期间管理不断线。

2.精准对接,拓展优质资源。各学院按照划定的对接地市,重点对接区域内优质生源地中小学、幼儿园(托育机构)、基础教育紧缺急需教师学科对应学校及乡村振兴重点区域基础教育学校,实现责任区内优质实践资源覆盖。鼓励学院突破单一的中小学场域限制,主动将各县(市、区)教研室、教师进修学校、教科所等专业机构纳入实践基地建设体系。依托其在区域教学改革、课程研究及教师专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建立“高校-教研室-中小学”三位一体的协同育人链条,为师范生提供更前沿的教学理念指导和更广阔的教研实践平台。

3.建立协作,摸排需求底数。各学院工作专班指定专人作为对接地市联络人,与当地教育局、基地学校建立常态化机制,全面摸排区域内实践基地接纳能力、师资招聘计划、学科需求缺口,形成需求台账,作为基地建设和实习安排的重要依据。

4.规范签约,明确权责义务。签订共建协议,明确各方在实习教学、安全保障等方面的权责。建立“一基地一档案”信息化管理制度。

(二)深化教师发展学校合作,打造示范性育人平台

1.标杆引领,深化内涵合作。强化教师发展学校建设,深化内涵合作,推动其成为集“教学实践、教研合作、师资互聘、就业直通”于一体的示范性基地。

2.内涵升级,提升建设质量。参照《浙江省教师发展学校建设标准》,重点加强基地的教研指导与课程开发能力建设。鼓励学院与基地联合申报教改项目、共建名师工作室等,打造集“见习、实习、研习、教研、培训”五位一体的示范性基地。

3.协同育人,强化队伍建设。依托实践基地,强化“高校-政府-中小学”协同育人共同体。聘请基地骨干教师担任校外兼职导师,深度参与我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课程开发及实践指导。鼓励我校教师深入基地挂职锻炼,参与一线教学改革和课题研究。

(三)建优名师工作室,引入一线优质师资资源

各相关学院借助对接责任区内的优质基地,强化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设。聘请责任区内基础教育领域的领军人才担任特聘导师,汇聚一线名师优质资源,开展名师讲堂(定期邀请专家开设专题讲座、示范课);工作坊指导(围绕教学设计、班级管理等开展深度辅导);师徒结对(建立名师与优秀师范生的长效指导关系);教研共同体(联合开展基础教育热点难点研究)等教学教研活动。

(四)推进“实习就业一体化”,打通转化通道

“实习促就业、就业导实习”为核心,将就业指导与岗位对接融入师范生实践教学全流程。各学院要依据分区对接划分,精准排摸各基地的实习岗位需求与师资招聘需求。坚持“按需派遣、人岗相适”原则,将学生实习安排与基地用人需求紧密结合,优先安排有就业意向的学生赴有招聘需求的基地实习,实现人才培养与就业岗位的无缝对接。

(五)规范实习过程管理,严守安全底线

1.建档立制,规范运行管理。各学院建立对接地市基地档案库,详细记录基地学校基本信息、合作协议、指导师资、实习安排、就业数据等内容;学校与基地学校共同制定共建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规范实习生管理。

2.多措并举,筑牢安全防线。严格执行国家、浙江省关于高校学生实习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学院在实习生派出前开展全覆盖安全教育,组织签署《实习安全承诺书》;学校为全体毕业实习生购买实习责任保险,实现保险全覆盖;基地学校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为实习生提供安全的工作、学习环境,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若发生安全事故,第一时间处置并与学院、学校联动。

3.开放共享,提升资源效益。 鼓励各学院打破专业壁垒,推动对接地市基地资源跨专业、跨学院共享;对于容纳能力充足、教学质量高、留岗就业率高的示范性基地,面向全校师范类专业开放,提升基地资源利用效率,助力多专业师范生实践能力培养。

五、实施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全面启动与深度对接(2026年3月-7月)

1.基地梳理与信息完善。各学院对现有合作基地进行全面“回头看”,由原联系学院负责更新完善基地负责人及联络信息,形成准确的基地通讯录,并于4月中旬前报教务处备案。

2.需求调研与精准匹配。各学院领导班子带队,深入责任区开展“大走访、大对接”,重点对接各基地下半年的实习接纳计划与用人招聘计划。根据收集的需求清单,制定下半年实习派遣方案,实现实习资源与就业岗位的精准匹配。

3.走访签约。完成实践教学基地协议的续签、新签工作。根据需求清单,制定下半年实习派遣方案,并上报教务处。确定首批工作室设立点及年度活动计划。

4.计划落实。教务处梳理各地市教育实习计划,按计划选派学生赴各基地开展教育实习,全面落实各项教学与管理任务。

(二)实习实施与就业转化(2026年9月-12月)

1.按计划选派学生赴各基地开展教育实习,全面落实各项教学与管理任务。

2.开展名师进校园活动。落实名师工作室计划,邀请工作室专家来校开展专题讲座、技能培训。

3.组织开展实习中期检查、教学观摩、教研交流活动。

4.开展校地教研共建等活动,深化与基地的合作。

5.在实习中后期,各学院组织开展实习就业专场对接活动。

(三)总结评估与动态调整(2027年1月-3月)

学校对各学院基地和名师工作室建设成效进行考核,重点考核新增优质基地数量、实习就业转化率等指标。召开总结会,推广典型案例。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学校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每学期至少1 次),统筹协调解决基地建设、分区对接、实习就业一体化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教务处作为牵头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协调与服务;各学院、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形成 “学校统筹、学院落实、校地协同、全员参与” 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作举措落地见效。

(二)经费保障。基地建设、名师工作室划拨经费,用于专家讲课费、交通费及工作室和基地建设支出。各学院确保师范生教育实践经费专款专用,支持各学院开展基地考察、拓展、签约、导师聘任等工作。

    (三)激励保障。将基地建设、实习指导、校外导师聘任、校地教研合作等工作纳入教师工作量考核,对参与基地指导、挂职锻炼、教研合作的教师,核定相应的教学工作量;对为我校师范生实习就业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校外指导教师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聘书和奖励,同时向当地教育局反馈其工作成效,助力其师资考核与评优。


附件1:分区对接划分表(1).docx

附件2:现教育实践基地一览表(需完善信息).xlsx

附件3:教师教育实践基地共建协议(不含教育局).doc

附件3:教师教育实践基地共建协议(含教育局).doc

附件4:教育实践基地实习需求表.xlsx

附件5:2027届师范生各专业人数统计表.xlsx